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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18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01-30
文号: 连交〔2015〕1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后期,适逢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中,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频繁,交通运输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
时效: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1-30 00:00:00

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后期,适逢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中,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频繁,交通运输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为切实抓好我市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保持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并对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予以重点保证。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在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8号)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针对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我市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动员、早宣传、早部署、早落实、早预测、早防范,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全力为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春节和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联络畅通和高效运转,市局成立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安排春运及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督处(名单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加强对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针对气候特点,加强应对防范

各单位要针对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天气寒冷干燥、寒潮大风频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大雾天气易发的气候特点,在借鉴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抗击此类灾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项安全应急保障和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以及应急运力的储备,充分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及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防抗自然灾害工作的指导,督促其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防雾霾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受恶劣天气影响大、途经路面(航道)状况差、无法保证运输安全的线路,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时停运、停航;对可能出现恶劣天气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要坚持做到早预测、早部署、早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要积极采取融雪、防滑、闭道、疏导等多种应对措施,有效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督促检查,深化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在春运开始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一是要重点检查各级挂牌督办和行业监管部门排查出的重点隐患项目的整改情况,对仍滞后的单位和企业要采取坚决措施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要重点强化对从事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县乡和农村道路营运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以及渡口、渡船、旅游区游艇的隐患排查治理,春运之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船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春运期间的运输生产,凡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运、停产。三是要重点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站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企业资质是否有效,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有使用改装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或擅自改变运输工具用途等现象,相关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按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持有效职业资质证书上岗,危险货物是否按规定进行装卸等。四是要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检查,在春运开始之前,全市所有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要不漏一人,组织开展一次客运驾驶员(船员)全面的安全教育。凡是接受安全教育不到位、资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多次发生违章驾驶及业务技能不胜任的人员以及列入不适岗名单的人员一律不得直接从事春运期间的运输生产。

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部门、基层、企业和现场检查;检查范围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工作要多措并举、一查到底、铁面无私、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治理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市局近期将对各地各单位组织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在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进行明察暗访。

四、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突出加强对行业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一是要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强化客运站场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审核关,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杜绝站内超员发车现象。春运期间,要继续实施运管部门驻站制度。二是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走亲访友、嫁娶喜庆等出行需求明显高于平日,加上农民工集中返乡、集中返工等,容易造成超载,埋下安全隐患。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突出强化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严禁农村客车带故障、超载、超速、超时段行驶。

(二)切实加强内河水上运输安全监管。要抓好我市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客渡船载客行为,严格查处船舶超载、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章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有关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消防和救生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加强春运及两会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员超载、违规冒险航行、私渡汽车等违章行为引发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船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确保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相关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

(四)切实加强交通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要继续深化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的盲目施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要更加注重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到位,抓好主管部门检查、复查,抓好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将不良地质隧道工程、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冬季用电用火及火爆品的使用管理等作为安全管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施工。春节停工的现场,要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深基坑的要设置围挡,桥涵构造物应在两端设置明显警示、警告标志。节后复工工地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符合复工条件方可复工。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刻汲取去年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的惨痛教训,结合行业实际,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加强对客运场站、城市公交、渡口渡船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上船。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上述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和治安防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各级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机关办公场所要重点加强消防、用电、用水、用气管理,春节放假期间要切断有关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除值班以外的各类生活、办公设备,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安保工作和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办公场所,发现可疑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落实夜间值班巡逻制度,防止偷盗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管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切实加强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要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持应急抗灾救灾物资充足、有效,保持应急值守车船、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应急值守人员在职在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反应快速处置,并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苏交安委函〔2015〕5号)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信息,严禁出现虚报、瞒报、迟报、漏报和不报的问题,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

请将此通知转发到系统内所有基层站、所、队和交通运输各企业。

联系人:王正道,电话:85817219,Email:lygjtjaqc@163.com。

附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