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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3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05-29
文号: 连交〔2015〕9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5〕58号)统一安排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现将开展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5-29 00:00:00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558号)统一安排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现将开展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强化法律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观念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 6 1 6 30

四、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局安全监督处负责人和各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指导监管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重点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植根于基层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心中。要充分发挥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进行宣讲,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新<<> 安全生产法>》主题片,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6 16 ,组织市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交通质监站统一参加市安委会及海州区安委会联合举办的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局和各直属单位分别提供一块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展板(市局统一制作模板,各单位负责编辑制作具体内容),同时,请各单位准备提供相关安全宣传资料(交通安全手册、有关法律读本、传单等)。 6 18 ,由市地方海事局牵头,市航道处配合,设立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集中咨询点,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咨询日活动,有关方案请于 6 5 日前 报市局安全处。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期间,各单位结合安全监管实际,深入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收费站、企业、建筑工地等场所和单位,通过现场宣讲、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发送安全公益信息、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6 1 日前 各单位办公场所必须悬挂1-2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或利用电子屏幕显示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督促所属客运、货运车辆及船舶张贴安全宣传标语。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单位要突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重点,结合年初市局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演练活动,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旅客运输、工程建设、水上搜救和防汛防旱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5月底,市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月期间,各单位组织演练均不得少于1次,应急演练方案和演练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活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月基础上,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治理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安全管理突出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查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全体员工查隐患、反三违,把事故隐患排查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市公路处、地方海事局、质监站要分别抓好超载超限及路域环境治理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落实推进工作。

(六)举办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市安监局共同举办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6月初进行预赛,6月底组织决赛,在全系统进一步兴起学法、知法、守法的热潮,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意识和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联合工会等部门积极组队参加全市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继续组织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征文活动。

(七)全面做好做实三服务。一是在所有道路水路客运站、客运旅游车船、渡口渡船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二是在收费站开展主动为过往车辆提供管辖区域内异常路况信息提醒服务。三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出行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的宣传、咨询服务。

(八)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五不一确保(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的要求,由运管部门牵头,联合海通集团等单位在所有运输企业中开展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九)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品运输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和新闻宣传系列活动。各单位和企业单位要继续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等特色的传统活动;继续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要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化平安交通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纳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保证经费投入,精心筹划,细化分工,切实做到每项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密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把安全生产月办成安全法制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安全生产服务月

(三)认真谋划,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对自选动作要有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

(四)系统总结,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着力宣传报道一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同时也要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各单位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市局安委办(安全处),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活动开展的文件、音像等资料,存入安全档案,以便年底检查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 6 3 7 3 日前 报市局安全处

联系人:王正道,电话:85817219Emaillygjtjaqc@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15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 5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