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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61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08-21
文号: 连交〔2015〕17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市局决定于8月至12月份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
时效: 有效

关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8-21 00:00:00

 

关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和国务院、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市局决定于8月至12月份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整治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级机关办公场所。突出危险品运输、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客运等为重点的道路运输领域;突出渡口、渡船、内河危险品运输等为重点的内河水上运输领域;突出隧道施工、跨海跨河和高架桥梁等为重点的交通建设施工领域;突出超限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等为重点的公路安保领域;突出船闸运行和助航标志等为重点的航道通航保障领域;突出客货运场站、治超站、收费站等为重点的人员和车辆密集场所;突出用水用气用电、消防防火、用车管理、安全保卫等为重点的各级机关办公场所;突出近期各类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

(二)检查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交安〔20155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情况。

3、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4、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检查整治重点

1、道路运输安全方面:1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2)汽车客运站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省内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情况,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3)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4BRT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设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实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5城市公交企业针对车辆起火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6)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2、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方面:(1)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3)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4)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情况,沿线广告设施是否存在布幅破损、立柱锈蚀、结构倾覆等现象,交通安全设施是否有损坏、失修等现象,交通标志是否科学合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涵洞内是否有堆积物、违法搭建设施等行为。5公路服务区是否做到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分区停放,危险化学品车、牲畜运输车专区停放。是否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完好可用。

3、水上交通安全方面:(1)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船舶超航区、三无船舶、船舶证照不齐、配员不足、非法从事水上运输行为。(2)内河通航安全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内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船舶停靠秩序等。(3)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打击非法渡运行为。(4)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等。汛期船舶登记、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情况,危化品船舶过闸管理情况等。

4、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方面:(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机管理、检查分析等方面要求;(2)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多层级的安全检查;(3)集中打击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4)防坍塌措施、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5、内河港口码头安全方面:(1)作业码头是否取得港口经营许可;(2)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跟踪工作开展情况;(3)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4)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整治方式

采取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自查、直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交通主管部门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立即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开展全流程、全设备、全作业环节的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清单和检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直接监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交通运输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立即停产整顿。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等多种督查方式,随机抽取基层管理部门和重点运输企业进行督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不作为和作为不到位的基层管理部门、企业开展约谈,加强督办。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 10 31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检查。局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推动各地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督查整改阶段( 11 1 -30日)。市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各直属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局安委办进行必要的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 12 1 -31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请局安委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负责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于 8 25 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分工是:

(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根据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定期对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各县区行业管理机构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督促,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对各县区行业管理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按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并于每月25日前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评估报告。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并制定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局安委办;负责按月报送所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负责对所辖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10日内完成复查验收工作,不能如期整改的企事业单位从严处罚。

(四)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及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要求,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杨新忠局长任组长,杨旭东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走过场。

(二)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以的要求和的举措,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检查整治重点、内容、方式,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分析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务必取得实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狠抓监管执法。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云平台等各种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专项行动与夏季汛期安全以及年内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本次专项行动开展及完成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于 8 25 日前 将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报至局安委办(安全处),每月报送工作信息或动态1-2篇,按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12 20 日前 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情况将作为考核依据。

联系人:陈吉平,王正道,联系电话:8581722185817219,电子信箱:lygjtjaqc@163.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 8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