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应急管理
首页 安全与应急管理
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37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06-03
文号: 连交〔2015〕9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2015年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效: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6-03 00:00:00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市安委会《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安〔2015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夏季和台汛期,气候炎热,高温、强风、暴雨、雷电、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性交通运输安全问题突出,给全市交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夏季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准确把握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律及特点,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夏季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夏季和台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监管职责。对夏季高温和台汛易引发事故的区域和部位要严格监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根据夏季和台汛期特点,及时掌握有关气象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高温、洪水、台风、暴雨和强雷电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投入抗险救灾的车、船、通讯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公路部门要加大汛期巡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检查,加强公路桥梁的维护与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范保护措施,防止在建工程设施出现滑坡、塌陷等安全事故。要完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确保公路畅通。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立即启动预案,组织突击修复水毁公路、桥梁,迅速恢复交通,确保防汛抢险道路畅通。在防汛期间,各通行收费站要设置防汛抢险专用通道,保证防汛抢险车辆优先通过。航道部门要加强汛期航标、船闸和船闸引航道的安全管理,确保航道畅通。运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夏季和汛期安全行车教育,加强车辆性能检测,确保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督促汽车客运站加强危险品和发班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结合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运输违章、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防范道路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地方海事部门要从防事故、保畅通工作入手,加大重点水域的现场巡航和重点船舶的监控力度,加强乡镇渡口和船舶的现场安全监管,开展船舶适航检查,在重点航段设立警示标志,维护船舶航行秩序。密切注意气象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台风暴雨信息,引导航行船舶进港避风,及时开展遇险船舶搜救工作,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通建设和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加大对施工工地、地下设施、桥梁、护岸等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单位、部位的排查力度,逐一登记建档,全面掌控底数。要加强对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防范工作,对所有项目建设工地尤其是重点(大)建设项目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施工单位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中暑、中毒现象,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确保夏季和汛期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各单位办公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加强夏季高峰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和消防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月基础上,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治理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安全管理突出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查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全体员工查隐患、反三违,把事故隐患排查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市公路处、地方海事局、质监站要分别抓好超载超限及路域环境治理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落实推进工作。

四、快速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依据《连云港市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交〔2014111号)和《连云港市防汛防旱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连交〔2014109)要求,进一步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分预案和专项预案。要制订高温和台汛期安全保障预案,做到领导、组织、队伍、物资准备及应急预案五落实,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已制定的预案要广泛宣传,告知职工和周边群众,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汛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做好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工作。要按照年初市局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演练活动,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旅客运输、工程建设、水上搜救和防汛防旱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组织演练均不得少于1次,应急演练方案和演练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严格值守,确保通讯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值守,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始终坚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置。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组织开展一次夏季和台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情况于 6 30 日前 书面报市局安全处。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和台汛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