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17-00068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01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2016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航道管理处决算公开 | ||
内容概览: | 2016年度市航道处决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航道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机 | ||
时效: | 有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航道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航道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连云港市航道管理处成立于1987年9月,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内河航道、市交通运输部门所属通航船闸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航政管理工作(除上航执法以外);编制年度养护计划;承担市交通运输部门所属船闸规费的征稽管理工作,对灌南、灌云和东海航道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连云港航道处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航政科、征收科、财务科、规计科和工程科七个副科级职能科室,下辖市郊区航道站、盐灌船闸管理所、新沂河枢纽船闸管理所和善后河枢纽船闸管理所四个直属单位,除市郊站为副科级外,其余闸管所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航闸养护绩效显著提升。按照收支平衡、协调发展、保证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通航保障最迫切、地方发展最需要的项目,着力改善和维护干线航道、船闸的技术状况,全年共投入养护经费981万元,实现干线航道通航保证率99.5%以上,航标正常率100%;船闸运行维护经费581万元,主要用于各船闸的日常维护和核心部件的精心保养,有效保障了船闸的技术状况,全年船闸通航保证率达100%。
2,,船闸通过能力显著提升。着力加强船闸运行调度管理,提高船舶通过效率, 2015年累计过闸货物量、过闸船舶吨位、征收过闸费分别达2558万吨、4400万吨和1726万元。
3,,盐灌船闸冲淤保畅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省航道局、灌南县政府三方会议纪要精神,积极主动与盐东工程管理处联系沟通,联合编制《盐灌船闸下游武障河航道放水冲淤保通航调度方案》,协调该处累计放水168次、泄水量16.3亿方、泄水历时1609小时,目前盐灌船闸下游武障河航道呈整体冲刷态势,防淤减淤效果明显,为灌河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4,加强依法行政。在大力宣贯《航道法》的同时,加强《航道法》的研究与运用。2015年10月,根据《航道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完成了大岛山区域妇联河内河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查,这也是连云港市首个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项目审查,标志着我市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的正式开展。同时,继续完善和推进涉航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确保法律法规落地运行,保障连云港市水运发展。
5,是加强法制建设。梳理航道行政权力架构,完成航道行政权力事项分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实现三级联网。扎实开始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执法卷宗归档、自查和考评。
6,是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党政同责制度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巡航制度,累计巡航1.2万公里、扫床216公里,航闸通航保证率达95%以上。扎实开展"平安航道"、"平安航道示范点" 和"船闸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投入专项安全经费8万余元完善船闸安全标志标牌,进一步规范危化品运输登记管理流程,基层站所和重点工程"平安示范点"创建达标率100%,航闸安全生产"零事故"。
第二部分 航道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可通过"部门决算系统"专设的"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查询导出。
第三部分 航道处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航道处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598.8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85.06万元,增长211.18%。主要原因是包含省级财政拨款ETC专款1010万元。
(一)收入总计1598.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98.8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085.06万元,增长211.18%。主要原因是包含省级财政拨款ETC专款1010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36.33万元,主要为航道处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590.4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和专项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12.99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ETC专项支出1010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44.7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航道处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公务车运行、培训费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航道处本年收入合计159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8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航道处本年支出合计159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5万元,占19.48%;项目支出1280.62万元,占 80.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航道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3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1.39万元,增长218.25%。主要原因是ETC专项支出101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航道处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9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2.99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ETC专项支出1010万元。
航道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指标存在结余。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航道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航道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2.99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ETC专项支出1010万元。航道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指标存在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航道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9.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航道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市局、省局领导检查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主要为接待市局、省局领导检查。
航道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89%,比上年决算增加1.8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未安排会议。
航道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8万元,比2015年减少60.5万元,降低61.94 %。主要原因是:电费大幅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