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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8-0004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决议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8-03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内容概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03 00:00:0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

2、公路养护与改建

3、公路养护质量监督检查与评定

4、公路维修与保通

5、公路绿化

6、公路行政执法

7、路产路权维护

8、公路巡查

9、超限运输管理

10、公路收费站点设置申报

11、公路通行费征收

12、公路行业信息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财审科、工会、工程科、养护科、路政科、收费科、法规科、安全科、规计科、科信科、纪委。

下属单位:连云港市路政支队市区大队、连云港超限检测站、连云港市公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连云港市公路收费服务中心、323省道白塔收费站、204国道柘枉收费站。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连云港市公路处机关和处直属3个部门预算单位(连云港市路政支队市区大队、连云港超限检测站、连云港市公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完成投资9.87亿元,完工里程,大幅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完成投资3.5亿元,除个别矛盾节点外,全线建成通车;242省道苏鲁界至赣榆青口段、242省道朝阳互通、402省道赣榆西段、235省道灌南段、267省道赣榆段等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年度各项综合大检查中,所有项目得分均在90分以上,桥梁结构物混凝土强度等主要指标单点合格率均在98%以上,工程优良率达98%。共获得省级"平安工程"称号11个、市级"平安工地"称号27个。

(二)养护管理工作获得新突破。完成投资1.66亿元,实施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1座。完成投资7000万元,日常小修保养各项工作序时完成。加快推进养护工区建设,建成赣榆墩尚、东海青湖和灌云仲集工区,共购置养护专用车辆及设备32台,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打下坚实基础。加强桥梁健康监测和专项养护,完成投资1200万元。严格执行桥梁定检机制,对全市干线公路262座桥梁进行专项调查,桥梁数据库不断更新完善,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5%以上。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扣分点,找问题、查病根、勤思考,合理安排整改措施,在省局年度考核得分中始终超900分,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三)农路建管养取得新发展。完成投资4.2亿元,建成农村公路、桥梁67座,圆满完成年度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镇村道路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农村公路,按照序时进度圆满完成,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完成投资1.9亿元,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完成投资3310万元,建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以东海、赣榆创建为契机,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 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

(四)路政管理水平获得新提升。全力推进228国道"畅安舒美"示范路创建,维修路面23.,更换和维修路缘石,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编制完成全市"五项行动"方案,重点整治平面交叉口过多过密问题,并定期组织督查考核。完成路政巡查及清障里程51万公里,清除非法堆积物36万立方米、摊点4240个、非标悬挂物3224块;处理路政案件164起,办理许可56件,收取赔偿费425万元。完成基础路政装备更新,投资217万元,所有路政巡查车辆均实现GPS、无线对讲系统定位以及手持终端全覆盖,路政巡查得到"全方位、全时段、全天候"提升。

(五)超限运输治理取得新业绩。全面宣传落实治超新政,稳步推进交通、公安联动联合治超,全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治超专项行动5次,共查处超限车辆1670台次,位列全省第二;卸驳载超限货物12.12万吨,位列全省第一;对370名驾驶员驾驶证进行记分,联合治超成效显著。针对228国道超限超载运输严重问题,加快228国道灌江口大桥治超站点建设,内场主体工程完成工程量超95%,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通行费征管迈上新台阶。提前完成省通行费年度征收目标任务,通行费征收额创历史新高。完善通行服务举措和应急保畅预案,全年免费放行16.81万辆,免征车辆通行费167.96万元。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出行服务手段更加人性化、智能化、便利化。全面推动242省道黑林收费站建设工作,已完成相关手续审批,收费广场土建与收费大棚工程已进场施工。

(七)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新强化。一是强化法制规范化建设。组织对《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4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制定下发全系统规范执法文件。办理大件运输许可2件,超额完成省局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公路网运行管理。推进路网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在204国道、402省道建设视频监控51处、气象站6处、交调站点3处。加大路网信息实时报送力度,全年累计上报路网事件37件,通过微博等信息平台实时发布各类路况信息6000条。三是强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启动"连云港市业务系统优化和综合分析决策辅助系统"平台建设,在极大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同时,有效保障了现场执法人员自身安全。四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夯实意识,年内征集安全微视频14部,印发《公路安全应知应会宣传手册》500份,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活动150次,排查安全隐患59处,全部整改到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五是强化招投标规范管理。出台《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制定招标工作流程表,实行招标业务"一张表"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工程发包流程和要求。六是强化建设市场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要求,及时履行工程许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依法办理建设用地、环评、项目规划选址以及交竣验收手续。七是强化12345政府热线和96196交通服务热线办理效率,处置率、按时回单率均达100%。

(八)公路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开展"2+3"支部联动共建、"双进双促"强市富民大走访等活动,推动全处党建工作充满活力。依托"公路大讲堂",邀请省内外专家举办5期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能力。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积极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建立廉政教育室,修订相关制度10项,发放学习资料12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12次、集体廉政谈话7次,组织明查暗访22次,参与监督招投标等项目28个,查处违反工作纪律28人,切实将纪检监督职能履行到位,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广泛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和职工文体活动,在省、市举办的各类竞赛中均获得优异成绩。"王子灵劳模创新工作室"获评第七届江苏交通优质服务品牌,我处选手在"喜迎十九大·清风拂港城"演讲比赛中获得全市一等奖,两个微党课在市级机关学习十九大精神比赛中分别获得全市二等奖和最佳创意奖,"公路先锋"志愿服务队荣获市级机关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公路文化,培育了公路精神,营造了积极、健康、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9036.71万元、支出910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5778.13万元和6029.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9%、支出减少39.84%。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其中:

(一)收入总计9036.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33.40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755.75万元,减少38.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

2其他收入 3.3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6.89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决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104.60万元。包括:

1.交通运输(类)支出8898.46万元,主要用于我处各项职能工作的开展支出,包括交通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养护、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以及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5990.28万元,减少40.23%。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

2.住房保障(类)支出138.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0.7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本年收入合计903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3.41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3.31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本年支出合计910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54万元,占15.03%;项目支出7736.06万元,占84.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33.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034.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5755.71万元和6067.3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8.92%、支出减少40.18%。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03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67.31万元,减少)40.18%。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4.4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50万元,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220.65万元,。其中:

1.交通运输(类)支出8896.16万元,主要用于我处各项职能工作的开展支出,包括交通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养护、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以及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5986.20万元,减少40.22%。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

2.住房保障(类)支出138.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0.79%

(按照"公开0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的功能分类""级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予以解释。)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51万元、津贴补贴287.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61万元、离休费45.34万元、退休费24.59万元、住房公积金98.17万元、提租补贴40.08万元

(二)公用经费28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8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11.04万元、邮电费10.12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7.36万元、会议费4.6万元、培训费7.36万元、公务接待费2.21万元、专用材料费4.60万元、工会经费10.61万元、福利费1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8.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80.73万元,减少58.31%。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转入地方政府债券G310市区段新增债券7000.00万元,2017年无该笔债务款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50万元,增加路赔费指标449.97万元,增加公路治超专项经费80.3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51万元、津贴补贴287.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61万元、离休费45.34万元、退休费24.59万元、住房公积金98.17万元、提租补贴40.08万元

(二)公用经费28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8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11.04万元、邮电费10.12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7.36万元、会议费4.6万元、培训费7.36万元、公务接待费2.21万元、专用材料费4.60万元、工会经费10.61万元、福利费1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4.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5.28%;公务接待费支出9.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4.8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8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35%,比上年决算减少72.9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7年加大路政及治超管理力度,车辆使用率增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用油及车辆维修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2.公务接待费9.16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比上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公路来连云港检查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2117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公路来连云港检查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个,参加会议35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干线公路竣工会议等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200人次。主要为业务技能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616.2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616.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公路还贷4220.65万元用于偿还贷款利息,395.6万元用于收费站站点运行及更新改造

(按"公开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6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项目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