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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8-0014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12-19
文号: 连交〔2018〕29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苏财会〔2018〕22号) 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各直属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2019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行业继续全面贯彻实施。
时效:

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19 00:00:00

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苏财会〔201822号) 文件要求,我局本级及各直属单位自201811日起开始试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201911日起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 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会计法》关于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同时,各直属单位要健全会计机构,充实会计人员,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主要内容

2019 1 1 日起,局本级及各直属单位不再执行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二)《政府会计准则第 1——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 2——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 3——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

则第 4——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 5——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 6——政府储备物资》《政府会计准则 7 ——会计调整》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三)《〈政府会计准则第 3——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四)《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五)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三、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直属单位要对基层站所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布置、组织、督促,使广大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要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使广大财会人员丰富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四、扎实开展资产清查、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为了全面做好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各直属单位要组织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各直属单位应当在做好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为将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会计大账做好准备。

(四)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

(五)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各项预算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的金额,夯实部门决算的核算基础。

在上述各项工作基础上,各直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五、组织开展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统计调查、资产价值确定等工作

交通行业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公路、航道(含船闸)及港口公共设施。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需要各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统计调查,没有价值数据的要通过资产评估等方法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价值,然后通过一定的手续程序提交财务部门记账。各直属单位财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管养部门做好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调查、价值确定和手续交接等工作,确保 2018 年底达到记账的要求。

六、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

各直属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包括新建账套、更新会计科目体系、调整会计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确定 2019 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各项期初数等工作,实现数据正确转换。

各直属单位要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动单位经济业务与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和内部控制管理的需要。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121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1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