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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3-06-26 10:55 访问量: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要求,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5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废止文件

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交〔2017〕160号)

二、继续保留文件

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城市公交成本规制指标及方法(试行)的通知》(连交〔2019〕9号)

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公交运营及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连交〔2019〕10号)

3.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交规〔2021〕1号)

4.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连交〔2021〕51号)

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连交〔2022〕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