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时效梳理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08-13 11:42:12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辖区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业户和车辆安全源头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交通执法监管系统中车、户等基础数据准确有效率,根据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路函[2021]71号)精神,要求辖区内广大道路运输业户认真核对本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简称“两证”)有关信息,对“两证”超出年度审验时间、超出换证时间,继续营运的,请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有效营运手续;业户或车辆不经营、不营运的,请及时到交通证件办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过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

附件2:过期道路运输证名单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过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xls

附件2:过期道路运输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