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
首页 机关处室
索引号: 14252524/2010-00029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0-07-15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交通局主要职能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交通局主要职能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7-15 00:00:00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措施;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航道、河闸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航道标志、标线、航标及交通监控、通讯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公路站埠和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

三、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输、水路运输、港站疏运、搬运装卸、港口码头、营业性客货停车场站、运输代理、仓储、理货、联托运服务及车船租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车辆技术与检测、船舶修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维护全市公路、水路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客货运输和紧急运输。

四、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水路航政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组织和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 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船舶和船员证照核发、内河救助打捞及内河通航水域的临河、跨河建筑物的行业管理;负责内河水上交通行政处理和处罚;负责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附交通系统内保、消防工作。

六、制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公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七、组织实施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指导交通系统体制改革。

八、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利用外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