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841隧道整治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及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项目(841SDZZ-JC标段)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8-03-08 10:14:36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1.招标条件

连云港841隧道整治工程已开工建设,拟进行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及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现对连云港841隧道整治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及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项目(841SDZZ-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841隧道起于连云街道中山东路,止于宿城街道桃园路,全线长3700米,其中隧道段长3647米。隧道洞内毛洞宽8.2m,拱顶高8.6m,行车道宽7.5m。按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30km/h。主要整治内容如下:隧道采用直墙拱形断面形式,宽7.5m,高8.3m,新增隧道永久衬砌3647延米,沥青路面3647延米,防排水系统3647延米,紧急停车带11处,避难所11处;新增隧道通风系统1项,交通安全设施一项。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连云港841隧道整治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及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项目,拟分为一个标段,即841SDZZ-JC标段,招标范围为:连云港841隧道整治工程(含路面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原材料)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及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

2.3检测服务要求

检测单位在收到委托方的检测指令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方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和业主方。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各合同段初步质量评分表。

2.4检测服务期:约2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已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隧道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指业主委托的中心试验室项目或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质量鉴定检测项目);

(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013年1月1日(已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隧道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指业主委托的中心试验室项目或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质量鉴定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类别包含公路、隧道专业);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办事服务”栏右侧“应用服务”中点击进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CA登录方式登录后方可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交易平台”,点击页面左边的“投标”—>“资审报名查询”进入招标公告信息维护页面,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网上报名资料应确保真实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中的相关教程。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或联系招标代理确认。

(5)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第二条4款规定:“公路水运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有关企业业绩、人员和财务数据信息,均应当以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息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编制“投标报表”作为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可以要求中标人在签约前出示投标文件中所列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510-216。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8日11:00至2018年3月15日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上述报名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78号

邮政编码:222006                      

联 系 人:张海涛

电话:13951496778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1106

联 系 人:徐明

电话:025-52161262-0

传真:025-86626032

电子邮箱:jswjgczx@126.com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