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开展2020年度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18:28:0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于130日前按照《通知》和相关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准备阶段全部工作;市局将于130日前通过江苏运政在线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抽取直辖的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2020年度行业信用初评结果,并于312日前完成评定结果确认并正式对外公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的2020年度信用初评结果公示和确认公布。此项工作由市交通执法支队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于32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模版将评定分析评估书面报告(含电子版),报市交通执法支队汇总。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及时完成初评结果公示和评定结果确认公布,积极加强结果应用,按要求将评定结果向同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推送,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年度评定工作分析评估报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信用管理工作中存在对应当记录而不记录、虚假记录、擅自清除信用信息、在规定期限内不对申诉、复核依法作出处理答复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否则将被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密切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报市局汇总,全力确保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