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处会同环保部门共同推进我市I/M制度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8-03-28 17:26:36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运管处会同环保部门共同推进我市I/M制度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市运管处维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取的原则,在我市二类以上、信誉等级2A级以上的维修企业中选取首批M站试点单位。日前,处维管部门人员陪同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模拟尾气检测治理,经过一系列流程,各环节衔接紧密,运行较为通畅,为下一步I/M制度正式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