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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1-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1-04-27
文号: 连交〔2011〕7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市局制定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4-27 00:00:00

 

 

 

 

连交〔2011〕78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

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政执法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市局制定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依法行政  考核  通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法制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429印发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

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交通,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核,是指市交通运输局对所属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决定》推进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的考查、评议和奖惩等活动。

  第三条  依法行政考核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更正,公开合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做到全面了解,注重实绩,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市局依法行政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局领导、局法规处、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等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传达贯彻国家、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拟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标准及细则;对所属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考核;对各县及市各行政执法机构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监督;普法和法制宣传;依法行政保障和依法行政评价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详细评分情况见考核表。

  第六条  依法行政考核程序和方法。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考核:通过审阅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查阅有关文件、台账资料;抽查执法案卷;现场查看行政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测试以及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方法进行。外部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聘请监督评议员等方法进行。市局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以各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各单位对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考核标准,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依法行政情况书面报告,考核组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平时依法行政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采取召开法制工作例会的方法进行,也可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法制工作例会在每季度下一月的中旬召开。一是总结上季度法制工作情况,汇报下季度工作计划;二是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日常性法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三是到基层进行调研。

  第七条  奖惩。一、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内部考核占80%(日常考核占20%,年度考核占80%);外部考核占20%.根据考核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大于90分,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小于69分),每档次所占年度分值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成绩记入单位年度综合成绩。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加分:(一)依法行政方面的创新举措被作为市级以上经验推广的;(二)依法行政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依法行政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作为典型经验宣传报道的;(四)考核小组确定的其他加分情形。加分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二、评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市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执法单位,由市局给予表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局给予批评,其所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依法行政得分80分以下的;(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三)有复议变更撤销或诉讼败诉的;(四)错案率>0.3%;(五)季度执法文书汇审考评不合要求的;(六)法制信息报道数量质量较差的;(七)存在其他违法行政行为的。

  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的,市局将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1425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内部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0 )

组织领导

 

1

未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机制的(领导小组,职责)及未及时调整机制的缺一项扣1分。

 

 

1

未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扣1分

 

 

1

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1分

 

 

工作机制

 

1

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未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的,扣1分

 

 

1

年度工作计划中未对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安排的,扣1分

 

 

1

年初未制定本单位当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扣1分

 

 

1

未按规定(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扣1分

 

 

1

未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扣1分

 

 

1

未将执法考核结果纳入本单位综合考评体系的,扣1分

 

 

经费保障

1

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扣1分

 

 

依法履行职责

12 )

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1

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不及时、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1

未合理划分市、县职责,积极推进管理权力下放的,扣1分

 

 

政务公开

1

未按上级规定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扣1分

 

 

 

 

预警、应急机制落实

1

未按照规定落实预警机制的,扣1分

 

 

1

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机制的,扣1分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

行政权力未在网上运行的(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无延期),有一件扣0.5分

 

 

2

行政权力未实时在网上运行的,有一件扣0.5分

 

 

1

行政权力事项数据信息不完整的,有一件扣0.5分

 

 

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2

未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责任制制度、公示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缺一项扣0.5分

 

 

科学民主决策

6 )

决策制度

1

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机制的(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缺一项扣0.5分

 

 

决策实施

1

重大行政决策前,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有一起扣0.5分

 

 

1

重大行政决策前,未采纳公众意见或未反馈、公布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有一起扣0.5分

 

 

1

重大行政决策前,未经专家论证的,有一起扣0.5分

 

 

1

重大行政决策未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有一起扣0.5分

 

 

责任追究

1

未按规定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有一起扣0.5分

 

 

加强制度建设

12 )

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

1

未按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一件扣1分

 

 

1

未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的,有一件扣1分

 

 

1

出台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的,有一件,扣0.5分

 

 

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

1

未制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制度的,扣1分

 

 

1

未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落实

1

未建立、落实执法责任制或无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方案的,扣1分

 

 

1

未建立、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的,扣1分

 

 

1

未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扣1分;未落实的发现一起扣0.5分

 

 

1

未建立、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扣1分

 

 

1

未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

 

 

1

未建立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扣1分;未落实的有一起扣0.5分

 

 

1

未建立执法工作台帐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案件移交及处理,行政许可受理办理台账),扣2分;不齐全不规范的扣0.5分

 

 

规范行政执法

16 )

执法主体

2

执法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有一件扣1分

 

 

执法内容

2

行政权力事项未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通过的,有一件扣0.5分

 

 

执法程序

2

行政执法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有一起扣2分;

 

 

执法案卷

8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或市法制办关于执法案卷评分标准,按照相应比例扣分

 

 

执法指导

2

未按照省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局相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有一件扣0.5分

 

 

执法队伍建设

11 )

执法人员准入

2

未按规定对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人员资质进行初审把关的,有一起扣0.5分

 

 

执法人员在岗培训

1

未制定本单位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的,扣1分

 

 

2

未落实本单位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的,扣1分;参加上级考试成绩及格率低于100%的,扣1分。

 

 

执法人员管理

2

未使用省厅执法人员管理业务系统的,扣1分

 

 

2

离开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未及时注销的,有1人扣0.5分

 

 

2

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未按上级要求收缴其执法证件或上报发证机关吊销执法证件的,发现一起扣0.5分

 

 

依法行政监督

12 )

内部监督

1

未按规定组织执法检查的,扣1分;未建立内部监督控制制度的,扣1分。

 

 

1

未按照上级督察工作要求整改到位的,有一起扣0.5分

 

 

外部监督

1

因违法行政被各种媒体曝光,被社会监督人员通报、被行政相对人检举的,经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起扣0.5分,后果严重的一票否决

 

 

行政复议

1

未按时提交书面答复或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有一起取消评比资格。

 

 

1

原具体行政行为被生效的复议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的,一票否决。

 

 

1

复议案件被维持或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但复议机关以建议书或以其他方式指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瑕疵的,有一起扣0.5分

 

 

1

未及时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的,有一起扣0.5分

 

 

行政诉讼

1

未按期答辩、递交证据材料的,有一起取消评比资格。

 

 

1

应诉的行政案件被终审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的,一票否决。

 

 

1

应诉的行政案件胜诉或原告撤诉,但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或以其他方式指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瑕疵的,有一起扣0.5分

 

 

1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生效),有一起扣0.5分

 

 

1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未达到省、市规定的,扣1分

 

 

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

11 )

普法工作机制

1

未成立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领导小组、职责、计划)缺一项扣0.5分

 

 

1

未建立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队伍,扣1分

 

 

工作计划与落实

2

未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或工作要点的,缺1项扣1分

 

 

2

未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或工作要点的,扣1分,交通法制信息报到未完成,质量不高的各扣1分

 

 

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学法

1

未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年集中学法或专题讲座少于2- 3次的, 扣1分。

 

 

1

公务员学法少于40小时,执法人员学法少于15天的,扣1分

 

 

1

单位无学法活动记录、执法人员无学法笔记的,扣1分

 

 

1

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台帐、活动资料不全的,扣1分

 

 

普法经费保障

1

普法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扣1分

 

 

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2 )

行政争议调解

1

未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制度的,扣1分

 

 

1

未落实行政争议调解制度的,有一起扣0.5分

 

 

依法行政评价

10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

未按规定办理人大建议的,有一起扣1分

 

 

2

未按规定办理政协提案的,有一起扣1分

 

 

领导信箱办理

2

未按规定办理领导信箱的,有一起扣0.5分

 

 

行政问责

2

被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的,扣2分

 

 

信访工作

2

按照信访创建考核结果对应比例扣分

 

 

十一

激励指标

创新工作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措施受到上级机关肯定,并在全市交通系统范围内予以推广的,有一件加2分

 

 

表彰事项

单位或个人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有一件加2分

 

 

考核说明:

1、考核除激励指标外,满分分值为100分;考核实行扣分制,扣分的项目直至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

2、加分事项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3、考核方式采用查看台账、查看案卷、查看记录、查看执法现场、监督员评议、问卷调查、闭卷考试、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考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