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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1-00023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1-06-14
文号: 连交〔2011〕13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览: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交通工作各项任务,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县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年度交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6-14 00:00:00

连交〔2011〕139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交通工作各项任务,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县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年度交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工作目标  考核  通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614印发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交通工作各项任务,推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40分)。根据局年初给各县和各直属单位下达的建设目标,将具体内容量化为一定分值进行考核。

  (二)交通行业管理目标(40分)。根据局年初给各县和各直属单位下达的行业管理目标,将具体内容量化为一定分值进行考核。

    (三)行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目标(18分)。根据局党委年初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目标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具体内容量化为一定分值进行考核。

   (四)及时准确报送项目进展等相关情况(2分)

  (五)对质监站的考核按行业管理目标(58分),行风、廉政建设目标(40分)。根据局年初下达管理目标,将具体内容量化为一定分值进行考核。

  二、打分办法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按完成比例打分,其中考核目标为市委重大事项及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我局所承担的项目的,年底完成的在总分值的基础上,每项另加1分,未完成的加倍扣原分值,其它项目最多可上浮20%,且上浮分值不超过1分。

  (二)列为力争项目的,年底完成可在原分值的基础上上浮5%,未完成的不扣分。

  (三)交通行业管理目标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按完成比例得分,最多可上浮5%;定性指标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具体评分细则由市局相关处室另行制订。其中发生严重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在工程招投标中发生重大违纪影响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三乱行为和被市级(含)以上媒体或上级机关曝光并经查实属违法违纪的,一票否决。

  (四)党风廉政、作风、软环境建设目标,按完成情况得分,完成的不扣分,未完成的扣相应分数,具体评分细则由市局相关处室另行制订。其中单位领导干部发生严重不廉洁行为或发生腐败案件被查处的;发生严重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事件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查实或通报的;单位在作风评议、软环境测评中,被列为后三位的,一票否决。

  三、加分办法

  (一)被交通运输部或省委、省政府评为综合先进单位的,每项加3分;评为单项先进的加2分。被省厅或市委、市政府或相当的上级部门评为综合先进单位的,每项加2分;评为单项先进的,每项加1分。全年没有发生到局机关以上单位群访事件的加2分。在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中,县交通运输局被所在县当年评为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且为市交通运输局加分的加2分;局直属单位完成新华日报宣传报道任务的,每篇加2分,每超1篇加1分,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信息的每篇加4分。本年度同一奖项取最高分,跨年度同一奖项计一次分。

  (二)各种奖励需提供表彰文件原件,考核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加分。

  四、考核奖励办法

  (一)年终考核按考核细则内容,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百分制考核。

  (二)年底前请各直属单位和各县交通运输局对照考核细则内容自我评分,填好评分表,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局考核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考核。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报表、现场查看等考核方式进行,当场打分汇总,当场签字确认,力求准确、量化、公正、合理。

  (四)按考核得分高低,分别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2-4名。获奖单位奖金分别为2万元、1.6万元,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奖励集体。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市局各奖励5000元。

  五、考核要求

  (一)参加考核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管工作,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各被考单位自我评分和书面材料。

  (二)参加考核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内容到现场进行考核,并在所考核的内容栏目上签字确认。

  (三)局成立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推进督查组,将每月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交通运输局为一组考核单位;市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质监站为一组考核单位。

  (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交通行业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制定下发等工作以及年终考核的组织协调及考务工作;局财审处负责考核结果奖励兑现工作;局监察室负责行风、廉政建设等目标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考核过程的监督工作。

  六、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局长程广宇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孟庆东,局党委副书记董志华,驻局纪检组长姚建国,副局长孙海港、仲伟涛、周克明、蔺宁君,总工程师杨世威,局党委委员岳均伟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驻局纪检组长姚建国任办公室主任(兼),局办公室主任李月才任办公室副主任,朱浩、张永超、丁东方、侯正礼、闫建立、冯宪端、陈永明、彭伟任考核组成员。

  七、本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二〇一一年交通行业管理、党风廉政、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