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18-00054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30 |
文号: | 〔2018〕连交复字第0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关于规范网约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
时效: |
穆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网约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巡游车和网约车要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差异化的出行环境。
一、关于我市相关政策制定情况
根据国家、省关于网约车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已于2016年10月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6〕142号),主要包括巡游车转型升级、网约车的规范发展、行业稳定、工作措施等内容,文件也明确了我市市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要求。同时要求各县、赣榆区人民政府成立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按国家和省关于出租汽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
改革文件出台后,我局运管处于2016年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连运管〔2016〕73号),对市区实施网约车行政许可的依据、流程、条件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明确。
目前,市区已有蓝海科技的帮帮行和优行科技的曹操专车取得了平台公司的许可。
二、关于非法营运查处的相关情况
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环境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市路面上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的案件中,几近全部的订单都有滴滴出行平台生成,但滴滴出行平台公司尚未在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我市运管部门一直在致力于运输市场秩序的整顿,一方面积极滴滴出行公司对接,督促其前来我市办理经营许可,另一方面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网约车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稽查部门多次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对路面稽查力量进行了充实和加强。今年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非法营运案件510起,其中非法网约车406起。据了解,我市非法网约车查处力度在全国同等城市中排名第二。
下一步,结合全省运政执法工作重点和我市具体实际情况,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盯重点、出重拳,严厉整治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
三、关于建立完善网约车监管平台的情况
目前国家已建成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并下发了各级监管平的管理账号,可以通过该平台对已取得许可的网约车平台、车辆等进行监管。今年3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网约车平台传输的数据做了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我局将利用好该信息交互平台对网约车进行监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出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30日
联 系 人:武 瑛
联系电话:8540103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人代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