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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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8-0008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决议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5-30
文号: 〔2018〕连交复字第2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90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加强市区西盐河、玉带河通航水域水污染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时效: 有效

关于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9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30 00:00:00

王富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西盐河、玉带河通航水域水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结合连云港市水利局和环境保护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西盐河、玉带河通航水域水污染治理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即启动实施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经过摸排调查,玉带河、西盐河列入市区11条黑臭水体之中进行整治。2017年初,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农委、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2017年5月,市整治办印发了《玉带河"一河一策一表"任务表》和《西盐河"一河一策一表"任务表》,明确了整治责任主体及整治期限,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整治措施。

2017年初,玉带河和西盐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正式启动,至11月底整治工程全部完成。玉带河整治范围西起电厂闸,东至海宁东路桥,全长。整治完成沿线32个生活污水排口截流工作,建成污水截流井27座,实施污水截流管网;完成青龙涧沟、西门涧沟、甲子河等4条支流涧沟整治工作,实施污水管道,建成污水井93座,清除沟底淤泥1.3万方;拆除沿线私搭乱建、违规占地8处;清理沿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共19处;清理魏跳桥下游一座4000㎡的养猪场;完成5处向玉带河倾倒垃圾、排污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完成沿岸6家化工企业光、停、转工作;完成(玉带河闸至魏跳桥)段河道清淤工作,清除淤泥20万方,完成河道挡墙、护栏和岸坡整治;对沿线海舒中转站码头、八一河德邦码头等四座码头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油污水收集处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设施。西盐河整治范围南起狮树套闸,北至人民桥接大浦河,全长约。整治完成沿线51个生活污水排口截流工作,建成污水截流井52座,实施污水截流管网;拆除沿线私搭乱建、违规占地8处;完成6处向玉带河倾倒垃圾、排污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新建桥-龙尾闸)段河道清淤和岸坡整治工作,清淤长度,清除河底淤泥11.7万方,整治石砌护岸,建设护栏;对沿线吉永码头、兴朐港码头等四座码头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油污水收集处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设施。

2017年12月初,市整治办启动连续6个月的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1次公众评议调查(满意度100%)和5次水质检测(选取68个点)工作,对照城市黑臭水体的氨氮、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透明度4项评价指标,两条水体不仅均消除黑臭现象,氨氮、溶解氧两项指标还达到了Ⅳ类水体标准。

二、关于"加强市区西盐河、玉带河通航水域水污染治理"建议的答复意见

1、关于"加强航道、码头标准化规划建设,以及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答复意见。

玉带河、西盐河沿线各有4座码头总计8座,多数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随着城市的发展、对环保要求的提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去年3月提请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连政办发〔2017〕46号),同时委托专业环保机构,到现场勘探调研,按照"一港一整改清单"的原则,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编制印发了《市区玉带河沿线码头、船舶污染整治和垃圾、污水接收处理设施方案》、《连云港市西盐河内河港口和船舶环保综合整治方案》,并督促码头企业遵照落实整改。

目前,玉带河沿线4个码头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德邦码头于去年已全面停产等待搬迁;海州港码头被海州区政府纳入搬迁范围;海舒码头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码头主用彩钢板将其围挡封闭,港区前沿添置垃圾桶,建设了2个集污池和码头前沿挡水坎,海州区政府就搬迁事宜与码头主进行了初步交涉,但无明文确定;新浦港码头均已完成地面硬化、绿化、集污池、沉淀池和码头前沿挡水坎建设。上述码头均预留了排污管线接口,待市政部门将沿线排污管道铺设工程全部完成后,再与市政管网相接。西盐河沿线的兴连港、兴朐港、吉永、鸿腾4座码头,也分别严格按照环保整治方案清单进行了整改,分别建设集污池、码头前沿挡水坎、配备环保垃圾桶,进行场区硬化。经环保部门检测,现在玉带河、西盐河水体已达到环保标准。

2、关于"规范航道船舶运输及执法管理"的答复意见。

西盐河、玉带河属5级及以下航道,根据《内河通航标准》规定可航行300吨船舶。目前经此水域通行的船舶,最大吨位在700吨左右。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规定,400总吨以上的内河船舶需要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于400总吨以下的船舶,无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在通航水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海事部门积极开展防止船舶污染工作。目前辖区现有和新建船舶均已全部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辖区内400总吨以上或船舶配员15人及以上船舶的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任务已于2016年全部完成。自2016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船检部门对于适用法规的船舶,一律按要求检验防止空气污染装置,验证主机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方才签发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对船长超过的船舶,均设置了垃圾告示牌,并公告垃圾处理规定。对400总吨以上或船舶配员15人及以上的船舶,均要求配备垃圾记录簿,并对排放作业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市交通运输局海事部门以"两保一防"为中心,不断加大内河运输船舶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积极参与并提请政府制定出台各项预案,起草并修改完善的《连云港市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已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此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263"、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等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在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中,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发布玉带河专项整治航行通告,协调断航航段码头停止作业,对施工段内运输船舶进行驱离,保障涉及船舶污染整治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3、关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需要,尽快研究是否应该制定关闭玉带河、西盐河工作计划"的答复意见。

关闭玉带河、西盐河,将直接影响沿线码头的生产运营和我市水运经济的发展,只有将现有码头全部搬迁才能予以实施。而上述码头均为上个世纪老码头,经走访调研,我局将我市城区老码头环境提升和搬迁长远效果进行对比,多次向相关部门建议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将上述码头全部列为搬迁,如考虑搬迁资金需求量较大,可以采取置换方式予以实施。经调研了解,码头在搬迁过程中有以下优势:一是码头用地补偿费用不高。由于码头所在港区的土地,基本上采取租赁的方式使用乡村用地,土地的赔补偿无需大额资金,可采取双方洽谈和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实施。二是有利于河道沿线生态环境建设。城区码头搬迁可促进土地板块的开发利用,着力打造城区水岸风光特色,彻底解决西盐河、玉带河黑臭水体环保问题,营造美丽的城区环境。三是码头经营业主有主观意愿。城区码头受进出港超载车辆的限制,仅处于维持经营,经营业主也希望拆迁,意向一致即可进行赔补偿谈判。

在2016年1月市政府批复的《连云港内河港总体规划》中,已在西盐河的海州区新坝段的盐河西岸,预留了的内河港口岸线,能够接纳玉带河沿线及西盐河城区的共计8座码头的搬迁。加之新204国道即将正式运行,路线改变也使老港区已无原先优先位置。

4、关于"因受航道管理调度的影响,玉带河、西盐河作为生态补水通道的功能受到很大影响,补水效果问题需要水利部门加强调度管理"的答复意见。

在市区河道水环境改善工作中,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玉带河、西盐河作为生态补水通道的功能,已就补水效果问题分别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行生态调水。由于受河道白天通航,无法调水影响,市水利局相关部门采取每日下午17:30至次日早8:30,开启蔷薇河入玉带河处的电厂闸向市区河道调水,这样既不影响河道白天通航,又充分保障了生态补水量。同时,根据市区河道水位情况,及时调整电厂闸流量,保证补水效果。二是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自2017年始,市水利局即开展玉带河专项整治工程,总计投入2858万元,整治河道,累计完成河道清淤土方约20.6万方,自嵌式挡墙护岸及木桩生态护岸,完成花岗岩栏杆,整治后的玉带河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三是强化河道保洁。市水利局专门组建河道水面保洁队伍,购置保洁船,开展河道、岸坡常态保洁,市区每条河道每天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每天保洁在岗时间不低于10个小时。在不影响行洪前提下,在玉带河闸处设置拦污网,及时清理所拦截垃圾,确保河道上游漂浮物不进入主城区河道。

三、下一步工作

1、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强航道、码头标准化规划建设,科学布局码头,严格码头审批和管理,积极推动码头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

2、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玉带河、西盐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和督查,积极对通航船舶开展防污染教育,并依法对未正常使用防污染设备的船舶予以处罚,确保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需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尽早推动码头的搬迁,以期早日关闭玉带河、西盐河,尽可能减少船舶运输给水域环境造成的影响。

4、市水利局将继续开展市区河道生态调水、水面保洁工作,并依据自身职责,积极创新举措,进一步维护好市区河道水环境。

5、市环保局将以西盐河盐河桥、磕头桥等已消除劣V类的断面为重点,会同相关县区和部门,推进各断面水质达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及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云梅

联系电话:8541060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