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连云港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连云港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78号,邮编222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2.以电话方式反馈:0518-81080598。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264262942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连云港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