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三十项问题中的228国道扬尘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部分国省干道沿线扬尘污染严重,国省道两侧大量停车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涉及市交通运输局的整改内容为228国道港城大道—经十七路段全长5.3公里道路保洁提升)。
二、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三、验收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提高国省干道机扫率和机扫频次,建立道路保洁长效工作机制。
五、整改措施
对全长5.3公里道路加强保洁,配置专职保洁员22名,严格实行8小时保洁作业模式,每日出动清扫车2辆、雾炮车2辆,上下午各进行1次洗扫降尘作业。建立道路保洁长效工作机制。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要求完成228国道连云区段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加强长效治理,已制定《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保洁工作方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6日)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8-85817295
电子邮箱:lygsjtjhbb@163.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