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6-04-07 11:43:56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现将已注销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原已核发的纸质从业资格证件和电子证件均公告作废。

附件2026年4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xls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