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 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8-06-27 17:29:2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84号)精神,经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审核同意,2018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具体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初定或考评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按有关程序规定申报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初定资格

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校学习专业与交通工程类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初定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 资历条件:

(1)员级:获得中专、大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

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

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 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 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二)考评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交通工程类对口专业中专毕业人员、非交通工程类对口专业毕业人员,按“以考代评”模式申报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 资历条件:

(1)员级: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

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助理级:交通工程类对口专业,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非交通工程类对口专业,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2.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 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三)关于学历的说明

1.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参加评定时予以认可。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参加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 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二、报名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 初定: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初定报名方式及时间请咨询当地职称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市属企业请咨询市人才服务中心)。

2. 考评:从今年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考评申报人请于628日至730日登陆“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http://117.60.146.126:8080/)进行网上申报,自行打印相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送相关部门。修改材料平台开放时间为731日至81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30日。系统申报截止后,申报人将无法提交申报信息。(注:各县区申报方式及时间请咨询各县区职称部门)。

(二)收费标准

按有关规定收取考评费用,标准为80/人。

(三)程序安排

1. 初定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各县区申报材料报送当地职称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市直单位、市属企业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

2. 考评:为切实强化压实各级部门对申报人资格、材料的审核职责,进一步规范落实申报推荐有关程序规定,考评申报材料由相关部门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报送部门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统一安排如下: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统筹开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所在县区职称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市直单位、市属企业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集中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

(四)材料要求

1. 初定根据职称管理权限,申报材料请咨询当地职称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市属企业请咨询市人才服务中心)。

2. 考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三份,系统打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学历(位)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聘岗证书年度考核材料和自参加工作以来(200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自2006年以来)每年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可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汇总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份,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明确签写审核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1使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签名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集齐后按专业分类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3《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1,一式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同时将电子表格报送业务邮箱:jtjzzc@163.com

4)申报人、申报单位同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式份),《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装订上报。

三、考试安排

2018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9中下旬,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即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行业管理条例、技术规范、专业基础及其应用知识,复习参考资料已上传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供下载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需自主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2018730。申报材料的原件(身份证除外)评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装放报送。材料袋上需注明原件明细或粘贴目录,资格审核结束后集中退还

申报人必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本专业序列的技术资格评审。

(三)申报人要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纪律,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书写工整、完备齐全,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考评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并自查实的下一年起3年内不予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同时视情节严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的信用档案直接关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材料审、报送和推荐等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所有申报材料须审核人签名签写审核意见及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包庇、纵容甚至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单位不得私自放宽口径、违规受理或者推诿上交,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连云港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规定》从重处理。

(五)以上材料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申报”栏目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自行下载使用。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308办公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联系人:吕银龙,联系电话:85817241


附件1-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