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七十六项)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5-08-13 18:09:0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连云港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七十六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联赢市政有限公司在赣榆港北侧进行施工,堆土也未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不遮盖防尘篷布,白天停工,晚上进行施工,逃避检查。

二、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三、验收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四、整改目标

规范企业作业行为,减少扬尘污染。

五、整改措施

规范企业作业行为

六、整改完成情况

施工单位已退场,现场无施工作业车辆,裸土已经100%覆盖,场地已经自然复绿长满杂草。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6日)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8-85817295

电子邮箱:lygsjtjhbb@163.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