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换证、补证等业务的通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0-03-13 08:34:1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目前,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决定自3月16日起,恢复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换证、补证等业务,具体如下:

一、对于非急需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办理换证、补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的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的,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允许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后45天。且交通运输部规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对未按时更换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施处罚”。

二、对于急需办理换证、补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无发热咳嗽症状并自觉佩戴口罩,同时做好必要的自身防护,于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或者下午14:30-17:00前往市运输管理处办理。

三、对于重点运输企业可预约办理。“两客一危”、公交、出租汽车等重点运输企业以及运输疫情防护物资的从业人员急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可申请预约办理(预约电话为:85521063),由所在企业统一到市运输管理处办理。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