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辖区内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超过一百八十日未投入运营的企业予以注销:
福禄财(连云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连320701000043,经营范围:县际包车客运。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