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大最美交通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06-17 10:15:3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部署要求,扎实宣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营造党史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擦亮“美德照亮港城”品牌,弘扬传递社会正能量,培育和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为全面夺取开局首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经研究,2021年继续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开展“十大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底。

二、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

主要面向全市交通运输一线干部职工,评选出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开拓创新,甘于奉献、事迹突出、社会认可的,在本职岗位上为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综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做出突出业绩的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活动评出10名“最美交通人”、10名“最美交通人”提名奖。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守职业道德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健康的个人生活情趣,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迎难而上挑重担,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在本职岗位上,能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在项目攻坚、技术改造、节能减耗、技术革新、安全管理以及推广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近三年来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无被行政处罚、问责处分等情况,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从业行为准则等不良情形。

6.此前获得过“十大最美交通建设者”“十大最美交通人”或者同类更高层次表彰的,此次不再参与“十大最美交通人”评选。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中旬)。下发活动通知,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宣传教育处,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事,全面启动港城“十大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7月25日前)。各单位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条件,严格审核把关,通过自愿申报、个人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对象规范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推荐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组委会办公室。

(三)初评筛选(8月1日前)。组委会办公室集中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核实无误后提出初步候选人。

(四)公示投票(8月5日前)。组委会将初步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ygjiaotong”)、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yg.gov.cn/)等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开设微信投票页面,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投票。

(五)组织评审(8月15日前)。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综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10名港城“最美交通人”及提名人选。

(六)表彰宣传(8月底前)。组委会对评选出的“十大最美交通人”进行表彰,并通过主流媒体和相关媒介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同时,从获评人选中择优参与全市和省厅相关类别评选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十大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注重加强与媒体合作,灵活运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大对优秀人物的宣传报道,切实把“十大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打造成交通运输系统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良好载体。要注意先进典型人物的发掘、培养和宣传,建立典型储备库,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推荐申报。各单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评选推荐不仅要考量候选人的业绩贡献,更要突出心灵美的内涵,确保把群众认可、事迹真实感人、影响深入广泛的基层典型和一线人物推荐上来。

(四)按时报送材料。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将上传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供下载使用,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十大最美交通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等申报推荐材料(均一式3份)和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张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孔 果、夏正周,联系电话:15861207846、13775587746,电子邮箱:lygjtxjc@163.com,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