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0-07-02 15:41:1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20〕2号)精神,2020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具体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在“初定”范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网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录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117.60.146.126:8080/),选择相应端口,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表格以及录入申报信息。

(一)评审端口

适用于符合正常申报评审条件人员。选择“评审”端口进入,根据申报专业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将打印完成的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后一并进行报送。

(二)考核认定端口

适用于申报助理级的专业不对口人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选择“考核认定”端口进入,根据申报专业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将打印完成的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后一并进行报送。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所学专业与交通工程类专业一致或相近

(1)中级: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助理级: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 所学专业与交通工程类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

(1)中级: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2)助理级: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员级: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

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学历认定问题

1.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参加评定时予以认可。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参加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 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三)资历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中级资格: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

1. 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评审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

(1)取得本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技术能手、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奖。

(3)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二至三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一等奖的。

2. 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工种)工作满2年,可按“以考代评”模式申报评审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 取得本专业(工种)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按“以考代评”模式申报评审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 获得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本专业),可按“以考代评”模式申报评审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考核认定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

(1)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2)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六)关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问题

据苏人社发〔201993号文件要求,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表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七)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问题

1. 同级转评须转岗到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 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八)时间界限要求

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中级

1. 不装订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系统打印)。

(2)《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三份,系统打印),由申报人填写打印,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 A3纸打印),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同时须将电子表格报送业务邮箱:jtjzzc@163.com。

(4)申报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签名),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集齐后按专业分类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每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5)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连云港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同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提交破格报告(包括破格晋升条件人员的基本申报条件、破格依据等信息)(一式二份)。

2. 《第一分册》(单面复印,装订)

首页应附本分册《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1)“学历、学位证书”是指申报人获得的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位),并按照由低至高、由“全日制教育”至“在职教育”次序排列。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申报人获得的助理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3)“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是指申报人在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上正式任职时,由所在单位授予的聘书、聘文或聘用合同,聘任时间务必要与任职年限一致。

(4)“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是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整体考核。若自任职以来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所在单位发生变化的,申报人必须一并提供前工作单位和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附件3),同时提供个人近5年的年度考核材料。

(5)“《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是指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的自参加工作以来(200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自2006年以来)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成绩证明材料(可打印汇总表)。

(6)“单位公示证明”是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推荐评审前,采取一定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对拟推荐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及论文等内容进行公示并组织测评,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提供公示材料复印件(附件4、附件5)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6)。

(7)“其他材料”包括个人已取得的其他执(职)业资格证书(如建造师等)及申报人、申报单位同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一式一份)。

3. 《第二分册》(双面复印,装订)

首页应附本分册《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指由申报人对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的总结,要求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个人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等内容,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哪些条款,尤其是破格申报的需特别注明符合哪些破格条款。

(2)“项目(课题)内容、专利成果(鉴定书)以及项目(课题)荣誉奖励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是指能够证明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项目(课题)内容、专利发明成果、项目(课题)获得的集体荣誉奖励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由申报人收集、整理、提供,务必要以项目(课题)为单位(用彩页分隔)进行集中整理并按照以下要求及顺序进行装订。

① 能够反映申报人在项目(课题)中所承担的职能和作用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正式任职文件和由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本单位、业主单位出具的有关申报人在项目(课题)中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用彩色笔勾出本人姓名。

② 能够反映项目(课题)的规模及重要性的证明材料,包括正式文件、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仅需提供主要或重点内容)等材料,以及能够体现申报人实际参与试验检测、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阶段性和鉴定性工作的报告材料。对科研立项课题,申报人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项目审查和鉴定意见等材料。

③ 能够反映项目(课题)取得经济效益或效果(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的证明材料,包括由鉴定机构出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证明等材料;

④ 能够反映项目(课题)获得的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须有授奖文件、奖励证书或奖状等材料。

4. 《第三分册》(单面复印,装订)

首页应附本分册《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1)“论文、论著、专项研究报告等”是指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专业论文、论著及专项研究报告,不少于2篇。如已发表,须完整提供期刊封面、刊号、目录(用彩色笔在目录中勾出本人所著论文)、正文等内容,同时提供论文发表查询页(通过“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查询获得)。待发表或持有录稿通知的不视为发表,可按撰写论文提供,格式要严格按照发表论文格式,须包括题目、作者信息、摘要、正文等内容,统一打印或书写(要求字迹工整)。交流论文须完整提供正文、交流证书等内容。合著的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目录、前言、出版刊号、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内容。

(2)“其他材料”指申报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获得的个人署名荣誉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集体荣誉等证明材料不视为个人荣誉表彰材料)。

第一、二、三分册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顺序编订页码并分别装订成册,穿插使用彩页(彩页上须写明相应材料名称)分隔各项材料。

申报材料中原件和评审材料使用档案袋分开报送。原件的材料袋需注明明细,待资格审核结束后集中退还。评审材料袋请粘贴《申报材料目录》和《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8),评审结束后集中退还或销毁。

(二)助理级

《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系统打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学历(位)证书、聘岗证书、年度考核材料和自参加工作以来(200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自2006年以来)每年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可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汇总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明确签写审核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使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签名),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集齐后按专业分类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每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3. 《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9,一式一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同时将电子表格报送业务邮箱:jtjzzc@163.com。

4. 申报人、申报单位同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一式一份),《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装订上报。

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五、考评安排

(一)中级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逐步推行两级评审的要求,2020年交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考+评”模式具体实施。

1. 理论考试

凡报评2020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9月中下旬,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行业管理条例、技术规范、专业基础及其应用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对申报人的专业理论知识的考核依据,仅限当年有效,按照30%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

2. 材料评审

2020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仍按照“量化计分、集中评审”模式进行,评审成绩按照70%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

(二)助理级

2020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9月中下旬,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即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行业管理条例、技术规范、专业基础及其应用知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必须一致,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评审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市职称办有关规定: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年起三年内不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同时视情节严重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相关联。

(二)申报时间

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开通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三)收费标准

中级300元/人,初级80元/人。

(四)程序安排

申报材料由相关部门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报送部门按照职称管理原则,统一安排如下: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开展本地区职称申报、推荐等工作,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统一将材料集中报送至当地县区交通运输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材料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推荐等工作,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人员,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分别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

联系人:张瑶涵,联系电话:85817241,联系地址: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308办公室(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附件:2020年度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表格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