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的通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0-03-24 09:55:5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苏交通防指〔202092号《转发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从3月25日起,我市将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的培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驾校参照《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将所在地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的复工复产意见、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防控工作预案、应急预案、防控物资准备、安全生产、学员培训流程、登记台账式样等)提交至辖区运管部门,即可开展培训活动;

二、驾驶理论培训全面实施理论课程远程网络教学。在疫情防控期间,按每车4人控制开班人数。取消原来线下4个理论学时,全部科目一学时采用网络远程教学模式完成,各驾校不得开展线下集中理论培训,杜绝人员聚集;

三、驾驶操作培训全面采取“预约培训”、“一人一车”模式。各驾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流程(验证学员健康码、入场体温测量、如实填写各登记台账、教练车适时消毒),制订应急预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传统集中培训模式,全部驾驶操作学时采用“智慧模式”,实行教学时段“预约培训”和提供“一人一车”培训教学服务, 在学员驾驶操作期间,除教练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坐教练车。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