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查获一起破坏客车定位装置行为
信息来源:市运管处 发布日期:2018-11-30 10:18:1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市运输管理处查获一起客运班车破坏卫星定位装置违法行为。据了解,我市汽车动态监控平台在对全市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管时,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我市某汽车公司一辆班线客车苏G211**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长达数十天未曾发出信号,存在装置异常离线情况,汽车动态监控平台责任人员于是向市运输管理处提交该信息。

市处客运管理科立即会同运政稽查大队进行重点调查。调查发现该车在2018730日至1019日期间车载动态监控未上线,而该期间该车实际处于营运状态,持续行驶于高速公路进行客运经营活动。116日,运政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辆上的车载动态监控装置被人为拔除电源,设备经技术人员接通电源检查功能完好,确定该车承包人私自将随车卫星定位装置的电源线路拔除,使车辆行驶过程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的违规行为不在后台留下数据记录,从而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该行为涉嫌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项 ,应该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10分、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10分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正在处理当中。

运政执法人员告诫广大业户,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便于监管车况,行车速度和车辆定位,切勿在法律法规面前掩耳盗铃小聪明,务必牢记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发展的生命线。

                                   (鹿扬 杨帅 闫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