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注销5000多从业人员资格证件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8-03-23 10:41:38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市运管处核发的证件有效期超过180天未申请换证的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5000多从业人员,市运管处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了注销公告,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同时公告中还提醒本次因从业资格证超过有效期180日而被注销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的规定,在原证件超过有效期2年内(含2年),可在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后,向市运管处申请参加相应类别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理论科目考试。考试合格的,市运管处将恢复其原有从业资格,初始领证日期以原证件为准。

今年,市运管处以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为抓手,完善从业人员准入、考评、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符合注(吊)销条件的从业人员及时妥善进行处理,消除运输市场安全隐患。(刘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