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8-06-06 15:41:02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专项实施方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全员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提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二是推行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所有交通运输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对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同时要坚持制度上墙(车、船),推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岗位牌,做到提示到岗(车、船),预警到人。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所有交通运输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充分尊重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工作制度。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例检制度,班组(车、船队)要建立班(发车、开船)前、班(行驶、航行)中、班(抵达)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站场、港口码头)要建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巡检制度。建立月度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运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五是加强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将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年评估完善。健全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与员工升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重大责任事项实施“一票否决”,通过奖励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同时,各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督查检查,对落实较好的交通运输企业,列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名单,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对落实不到位的交通运输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大监管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执法。(局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