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文件
首页 业务文件
索引号: 14252524/2020-0005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0-08-12
文号: 其他〔2020〕16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连霍高速新墟互通新增匝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连霍高速新墟互通新增匝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8-12 11:28:23

连交〔2020164

连云港市科晶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调整港城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新墟互通新增匝道工程桥跨布置的请示》(连科建〔201910号)收悉。我局于616组织召开工程设计变更审查会议。根据审查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排淡河作为城区主要排涝河道,为满足防洪标准,减小新建DE匝道桥墩阻水影响,原则同意桥跨布置调整方案

二、变更方案如下:

1、连霍高速新墟互通新增D匝道桥长641.25m,采用单向两车道出入口,桥梁段宽10m,设计时速40km/h,桥梁荷载采用公路-Ⅰ级,上跨铁路联及其相邻联采用1.3倍公路-I级。现将D匝道桥第5联布跨,由原3×35m变更为40m+32.5m+32.5m,桥梁上部结构形式维持原设计。

2、连霍高速新墟互通新增E匝道桥长654.09m,采用单向两车道出入口,桥梁段宽10m,设计时速40km/h,桥梁荷载采用公路-Ⅰ级,上跨铁路联及其相邻联采用1.3 倍公路-I 级。现将E匝道桥第2-4联,由原33.33m+3×33.33m+3×40m变更为26.5m+26.72m+26.5m+2×35m+2×31.8m+40m,桥梁上部结构形式维持原设计。

三、设计变更后的工程总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概算之内。

四、其他事宜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查会议纪要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12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08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