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1-00037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5 |
文号: | 连交〔2021〕9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为做好全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经研究,制定《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实施方案
2.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任务分解表
(此页无正文)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
成效评价实施方案
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推动全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根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21〕44号)(以下简称“省评价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通过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活动,强力推动路政执法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提升执法为民服务水平,促进交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体系,保障路网安全高效运行,打造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现代化新名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贡献交通力量。
总体目标:围绕省、市“十四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智慧化+信用监管”新要求,理顺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推动“智慧监管”,顺利完成我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各项工作,到 2025年形成“全覆盖、高效能、高标准、智能精准、实时可视”的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智慧评价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完成我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成立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交通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执法支队,市交通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4月30日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评价方案及本实施方案,研究掌握《江苏省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标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评价工作内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全面排查评价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扎实加以推进和落实。
(二)自查自评
各单位要在省级评价前对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重点检查县道)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查自评采取全面评查+抽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时抽取里程比例不少于省级评查标准。各单位自查自评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抽查。
各单位要在5月20日前、10月20日前各完成1次自查自评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涉及C类指标问题清单要分类抄送至责任部门,相关问题解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销号
各单位整改销号要紧密结合每一次自查自评、市级抽查和省级评价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辖区执法大队对照问题清单,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重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在每一次省级评价之前全部整改到位。
在省级评价初步结果反馈后,各单位应将需要反馈事项的证明材料于10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辖区内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努力提高我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协调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全面、客观、公正地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自查自评工作,根据评价中存在问题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执法行动或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执法成果,并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明确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网络,负责智慧监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4月23日前报送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秀凤,电话:85527701,邮箱:987839280@qq.com。
附件2
连云港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实施步骤 |
完成期限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动员部署 |
4月30日前 |
组织学习省级评价方案、市级实施方案,掌握《江苏省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标准》。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
2 |
自查自评 |
5月20日前 |
全面开展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重点评查县道)自查自评工作,形成各单位第一次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
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C类指标问题列明清单抄送相关责任部门,相关问题解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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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前 |
再次对国省道及农村公路(重点评查县道)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各辖区第二次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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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整改销号 |
及时 |
围绕每一次自查自评和省级评价活动,开展集中整改,确保在省级评价活动前整改到位;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每次自查自评结束后10日内将整改后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执法支队 |
省级评价后 |
每次省级评价初步结果反馈后10日内将需要反馈事项的证明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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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结提高 |
省级评价 通报后 |
及时总结经验,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辖区内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努力提高我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水平。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