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0-0012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文号: | 连交〔2020〕25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1#-15#泊位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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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1#-15#泊位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件杂区1#-15#泊位)审查的请示》(苏港湾发〔2020〕28号)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苏交审批函〔2020〕72号)精神,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咨询,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总平面布置
原施工图设计件杂区8#-13#泊位后方布置6个仓库(粮食、盐碱制品、钢材、件杂);变更后均为件杂货堆场。
二、水工建筑物
原1#-15#泊位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型式,平台宽度为14m,排架间距为7m,每榀排架设4根φ800mm钻孔灌注桩;变更后码头结构型式不变,件杂区1#-6#泊位码头平台每榀排架设4根φ1000mm钻孔灌注桩,7#-15#泊位码头平台每个泊位处增设一个高桩墩台。
三、装卸工艺
(一)码头工艺
原施工图设计件杂区1#-15#泊位采用双悬臂龙门吊装卸作业、起重机装卸作业;变更后采用轻型集装箱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固定吊装卸作业。
(二)堆场工艺
原施工图设计件杂区1#-15#泊位后方配套堆场采用双悬臂龙门吊作业、桥式起重机作业、轮胎吊或叉车作业;变更后采用集装箱正面吊、轮胎吊、木材装载机、叉车作业。
四、道路堆场
原施工图设计堆场面积约为10.78万m2,变更后堆场面积为16.68万m2。件杂堆场、集装箱堆场采用高强联锁块面层结构,钢材、重件、木材堆场采用泥结碎石面层结构;变更后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兼重件堆场采用砼面层结构,件杂堆场、钢材兼重件堆场、木材堆场采用高强联锁块面层结构。道路荷载等级不变,原施工图设计采用混凝土面层结构;变更后道路采用高强联锁块面层结构。
五、生产生活辅助区
原施工图设计中件杂区14#泊位后方布置件杂堆场,变更后配套建设辅助区,布置洗车平台、变电所、停车场等设施。
六、同意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变更设计。
七、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变更文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执行了国家相关行业强制性条款要求。
八、通过技术审查咨询单位复核,工程主体结构和基础计算正确,主体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等方面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九、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要求基本合理、可行,施工图设计内容较完整、图纸及表述基本清晰。本施工图设计经完善后可以作为本项工程的施工依据。
十、原市港口管理局《关于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1#-15#泊位,22#-35#
泊位(不含后方陆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连港〔2015〕21号)关于1#-15#泊位部分内容作废。
十一、其他意见:加强水工结构及后方堆场沉降位移观测。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9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