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11-00003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1-09-09 |
文号: | 连交〔2011〕2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2010年,全市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各责任单位,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主攻沿海保通道、统筹兼顾惠民生”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推行领导领办、风险抵押、单元推进、督查考核等创新举措,同心同德,攻坚克难,确保了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 ||
时效: | 有效 |
连交〔2011〕22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干线公路
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的通报
各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
2010年,全市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各责任单位,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主攻沿海保通道、统筹兼顾惠民生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推行领导领办、风险抵押、单元推进、督查考核等创新举措,同心同德,攻坚克难,确保了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激励先进,发扬成绩,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干线公路建设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交[2010]30号),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全市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特别奖
主要表彰推进难度大、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并且全面、优质、高效完成的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
(一)242省道北段建成通车
获表彰单位:市公路处、赣榆县交通运输局、市开发区建设局;责任领导:王东、江舜根。
(二)204国道赣榆段建成通车
获表彰单位:赣榆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领导:孙华。
(三)新融资4.5亿元建设缺口资金,有力保障干线公路建设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财审科;责任领导:王东。
(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海军农场征地拆迁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办公室;责任领导:杨曜武。
二、完成奖
主要表彰克服困难和矛盾,全面完成的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
(一)连临高速公路与242省道连接线建成通车
获表彰单位:市公路处、市高指项目办;责任领导:江舜根。
(二)204国道新沭河大桥建成通车
获表彰单位:市公路处、市高指项目办;责任领导:李永春、叶建平、江舜根。
(三)新浦区征地拆迁完成任务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责任领导:李永春、叶建平。
(四)干线公路前期工作按期推进到位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规计科;责任领导:王东、滕秀元。
三、推进奖
主要表彰克服困难和矛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
(一)226省道连云港北延段
获表彰单位:市公路处、灌云县交通运输局、连云区建设局、徐圩新区管委会规建部、市高指项目办;责任领导:王东、江舜根。
(二)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
获表彰单位:赣榆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领导:孙华。
(三)灌南新港大道二期、三期工程
获表彰单位:灌南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领导:邱士利。
(四)310国道东海段
获表彰单位:东海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领导:范益春。
四、优秀服务奖
主要表彰为重点工程和重大事项的加快推进,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项。
(一)公路税费涉改人员分流安置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党委办、办公室、收费科;责任领导:李永春、杨曜武。
(二)204国道南段路容路貌专项整治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养护科、路政科;责任领导:王东、滕秀元、杨曜武。
(三)242省道朝阳互通征地拆迁和跨铁路协调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规计科;责任领导:李永春、滕秀元。
(四)全力备战迎国检,取得阶段性成果
获表彰集体:市公路处迎检办;责任领导:李永春、王东。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学习,紧紧围绕服务港口、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年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市公路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路 表彰 通报
抄送:徐圩新区管委会,市高指,各区、市开发区建设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