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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19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01-30
文号: 连交〔2015〕1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2015年春运将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1-30 00:00:00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15年春运将于 2 4 开始,至 3 15 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开年的核心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孟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仲伟涛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岳均伟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员:杨永建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冯宪端  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主任

        吴建新  市交通运输局财审处处长

        闫建立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

陈吉平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处处长

张永超  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市交通运输局综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金立富  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黄继明  市航道管理处主任

李永春  市运输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卢廷荣  市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朱迟彦  东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武卫东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金军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兵叶  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运管处,李永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廷荣、陈吉平、高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抽调局安全处、综运处以及市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统一协调、指导春运工作。

二、加强春运组织管理

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市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406万人次,较去年同比减少4.9%2015年春运与往年相比,将呈现高峰客流出现早,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存在变量等特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春运需求分析,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一要科学掌握运输需求。积极应用客流历史数据和今年春运的新特点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和春运旅客出行需求,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车船运力。二要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督促运输企业通过售票情况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要做好运输衔接工作。加强城市公交、道路、水路与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努力实现零距离换乘。加大对客运站、机场、码头和大型活动场所的城市公交、出租运力投入,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四要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情况,认真制定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并按照规定建立应急运输保障车队,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要求。要保障应急运输任务承担者的利益,根据承担的运输任务等情况,给予合理补偿。五要做好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重点道路运输、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优化车船运力配置,加快车船周转,优先保障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

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并鼓励包车通过客运站回程配客。春运加班、包车应以专业运输企业公营车辆,特别是以江苏快客品牌车辆为主,经营信誉好的旅游车辆为辅。

三、加强春运安全监管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完善运输组织、运营监控、安全应急等环节的保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一)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一、二级汽车客运站要实行巡查制度。同时,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运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加强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运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海事部门要加强水域和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切实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二)突出运输监管重点。春运任务繁重,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的监管。

一是严格超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对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客运企业及班车,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除空载客车、机场班车凌晨2时至5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外,其他未实行接驳运输的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必须停止运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试点企业不断完善并积极落实《接驳运输运行组织方案》,对于不能有效落实《接驳运输运行组织方案》的企业,要取消接驳运输试点资格。要充分运用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源头监管,并定期抽检接驳运输车辆运行情况、接驳点运转情况和接驳运输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对于企业管理不严、甚至在接驳运输运行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要求开展接驳运输,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取消接驳运输试点资格。超长途客运企业应针对运行线路途经地区气候气象特点,制定完善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应急方案,并及时掌握恶劣雨雪天气的动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和各项防范措施。

二是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包括应急运力开展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严格控制长途包车客运管理,春运期间原则上旅游客运企业不得从事至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以及东北、西北等地区长途包车客运运输。确因铁路运力不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的民工返乡等运输,原则上800公里以上包车运输要由专业运输企业公司化经营车辆承担。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

四是把企业一线人员作为抓春运安全的重点。春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客运驾驶人要一律采取调离岗位或解聘等处置措施。春运期间加班较多,客运企业必须合理安排驾驶员驾驶任务,保证驾驶人员充足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

五是重视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安全。城市公交管理要以防恐反恐、安全调度、防拥挤踩踏、防火灾等为重点,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严防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各地要加强农村客运班线、镇村公交运输的安全监管,确保镇村公交和农村班车安全、持续、规范运营,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三)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800 公里 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安装具有 3G 视频传输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每车安装不少于3个摄像头,确保监视到车前方、驾驶员和车内的情况,未安装到位的客车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凡有夜间运营车辆的企业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按公司层级相应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对夜间运行的班车,凌晨2时至5时逐车进行监控,确保停车休息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凡是存在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都应当作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并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的资格。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

(四)高度重视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安全管理。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针对恶劣天气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运输安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完善发车前安全提醒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

四、加强春运市场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强化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特别是严查旅游包车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海事部门要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三是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要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四是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队伍良好形象。五是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要全面了解行业动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春运期间,要避免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措施。

五、保障公路、水路畅通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原则上春运高峰期间不安排公路大中修施工;要加强除雪、除冰设备、物资储备,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航道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维护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

     六、提升服务品质

(一) 增强服务意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二)创新售票方式。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继续为外地务工人员、学生旅客提供预订往返票服务。

(三)拓展便民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四)维护旅客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 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一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各相关单位每天下午5:00前要将当日的春运工作情况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报送时间截至到春运结束。二是加强春运运输动态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应在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日的相关运输信息报表通过江苏省运输管理业务系统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春运结束后,要及时把书面总结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三是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每天上午9:00前报送市区主要客运站前一天的春运数据(样表附后),以便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能及时掌握数据,严禁不报或漏报。四是按规定报送路况信息。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及时向市公路处报送路况信息。五是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六是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按照《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2]737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七是加强值班值守。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将2015年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调度指挥网络图于201523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值班电话/传真:85802111

 

附件:

12015年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调度指挥网络图填报表

 

22015年春运期间市区主要客运站客流统计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