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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1-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1-02-11
文号: 连交〔2011〕1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北固山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市高指: 为切实加强隧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市交通质监站于2011年1月19日组织对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北固山隧道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时效: 有效

关于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北固山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2-11 00:00:00

连交〔2011〕17号

 

 

关于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

北固山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高指:

    为切实加强隧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市交通质监站于2011年1月19日组织对连云港港主体港区北疏港高速公路北固山隧道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第4号令);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第3号令);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五)《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

  (六)交通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质监公字[2006]10号);

  (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八)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了隧道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外观、质保体系及试验检测情况。

  三、检查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隧道初衬厚度、锚杆拉拔力、钢筋、水泥、砂石、锚杆等原材料检测指标较好,隧道检测图形未见明显空洞反射。但质保体系及试验检测情况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BSG-2标)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填写、报批日期不明确,且未及时填报人员变更后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施工现场质量责任人不明确;

  2、质量检查检验制度、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例会制度等制度的制定不全面,未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流程并实施;

  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各质量控制点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未落实到位;

  4、仅项目部刚进场时(2010年4月10日)进行一次控制点的联测,未按规范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复测;

  5、未编制质量教育计划,未见进行质量教育的相关记录;

  6、工序(关键工序)流程、责任人不明确;

  7、施工阶段的分级技术交底记录中,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或留有培训记录;

  8、施工日志记录不全面,无日常施工中特殊事件或质量问题等的描述,不符合实际情况;

  9、编号为JL-100514-01粗集料筛分报告中,未考虑筛分试验过程中的损耗,数据记录规则不符合规范要求,表格眉头信息填写不全,未盖工地试验室章;

  10、未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

  11、钢筋建材报验单后未附钢筋铭牌复印件,不能明确地反映钢筋进场批次,不可追溯;

  12、水泥胶砂标准养护箱上显示温度为9.8℃,不符合规范要求,水泥标养箱温湿度记录台帐中仅有12月9日之前的数据;

  13、水泥胶砂抗折试验机水平气泡未居中,也未见任何调平记录;

  14、水泥混凝土标养室控制箱显示温度为0.8℃、相对湿度为95%,标养室内温湿度探头未良好连接,试块表面干燥,室内环境不符合标准养护的要求;

  15、留样室内未见任何材料留样;

  16、混凝土试验室杂乱不堪。

    (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BSG-3标)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填写、报批日期不明确,未及时填报人员变更后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施工现场质量责任人不明确;

  2、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未落实到位;

  3、施工合同无落款日期,属于无效合同;

  4、仅项目部刚进场时(2010年4月2日)进行一次控制点的联测,未按规范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复测;

  5、工序(关键工序)流程、责任人不明确;

  6、施工日志记录不全面,无日常施工中特殊事件或质量问题等的描述,不符合实际情况;

  7、质量问题处理的相关记录不全面、不规范,附后无影像图片等资料,不可追述;

  8、对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分析、总结资料中无治理前后的相关数据比对,不能直观反映通病治理的成效;

  9、试验室留样台帐中仅有水泥留样记录,无其他材料的留样登记(比如:钢筋、速凝剂等)。留样室中水泥的留样数量与台帐显示的应留样数量不符,水泥留样单中记录的信息不全;

  10、水泥室中水泥胶砂标养箱显示相对湿度为87.1%,不符合规范要求;

  11、无雷氏夹、砼试模等器具的自校记录;

  12、水泥胶砂抗折试验机水平气泡未居中,也未见任何调平记录;

  13、仪器设备校准报告上无技术负责人签字;

  14、钢筋建材报验单后未附钢筋铭牌复印件,不能明确地反映钢筋进场批次,不可追溯;

  15、细集料筛分试验资料中,细度模数平均值未精确到一位小数;

  16、水泥混凝土标养室内温湿度探头未良好连接。

  (三)武汉大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标)

    1、BSG-3标控制点复测的数据用铅笔记录,不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2、监理日志记录不完善,无审核人签字;

  3、未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

  4、水泥标准养护箱内无用于校核水温的温度计;

  5、水泥混凝土标养室控制箱显示温度为17.8℃,不符合规范要求,标养室内未见干湿度计;

  6、11月27日成型的M30砂浆试块已超出龄期(到期日期为12月25日),至今未试压;

  7、混凝土试验室杂乱。

  四、建议和要求

  (一)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隧道工程施工,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的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落实两创三比计划和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从事隧道施工的各类特殊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配备污染小、能耗低、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机具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原材料、实体质量的自检,满足检测频率;严格各工序质量检查,关键工序制定有效的质保措施;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按照交通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时变更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认真落实执行工序规定、已制定的制度和措施。

  (二)监理单位规范质量工作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内业资料是工程建设的记录,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真实、规范。试验检测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环境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通过相关鉴定,绝不允许出现假数据。对造假行为坚决处理。

  (四)加强监控测量、地质预报、施工通风、供水、供电、安全防护等工作,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五)请建设单位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1年3月7日前报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附件、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隧道工程   质量   督查   通报

抄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丁军华常委,连云港市交通工程建设两创三比领导小组成员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