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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1-00028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1-07-04
文号: 连交〔2011〕16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上报《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
内容概览: 为贯彻落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治工发〔2011〕1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关于转发<2011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纪发〔2011〕13号)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现将《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予以上报。
时效: 有效

关于上报《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7-04 00:00:00

 

 

 

 

 

 

 

 

 

 

 

 

 

连交〔2011〕168号                        签发人:程广宇

 

关于上报《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

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

 

市治工办:

  为贯彻落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治工发〔2011〕1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关于转发<2011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纪发〔2011〕13号)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现将《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予以上报。

  附: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王丁     联系电话:85817244)

   

   

   

   

   

   

   

   

 

   

主题词:专项治理  信息公开  报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7月4印发

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治工发〔2011〕1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关于转发<2011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纪发〔2011〕13号)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开展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交通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程项目建设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幸福港城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实际,2011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如下:

  (一)制定和发布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定期归集和更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二)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平台,及时发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并在交通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链接。

  (三)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良好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

  (四)初步实现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互联网和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信息,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与反腐败、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统一规范,分级实施。制订、发布交通行业、交通系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信用评价标准。细化和实施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布、管理和使用,加强行业监管,做到条块结合。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三)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交通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逐步实现对交通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逐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有效实施联动监管措施。

  (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披露相关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信用信息作为行业保护的工具。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集中及时公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根据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发布交通行业的信用信息目录、实施办法,制订交通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托专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

  1、建设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依托市政府集中建设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交通部门门户网站上增设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责任主体:局监察室、局综计处、局科安处)

  2、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发布交通行业的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制订交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责任主体:局监察室、局综计处、市公路处、市航道处、市交通建设处、市交通质监站)

  3、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据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托专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责任主体:市交通质监站)

  (二)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根据交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围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按照有关标准,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结果,对诚实守信单位,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大力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

  1、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出台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实行分类监管,明确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市场手段,加大对守信的激励和失信的惩戒,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责任主体:市交通质监站)

  2、协助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协助市信用主管部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开发信用产品。推动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设备)项目招投标、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和评估等事项办理中应要求当事人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责任主体:局监察室、局综计处、市公路处、市航道处、市交通建设处、市交通质监站)

  3、配合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以培育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管理效果明显、社会信用形象良好的企业为导向,协助市信用主管部门评选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主体:市交通质监站

  (三)初步实现交通工程建设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建立以各建管单位为主体、以项目为纽带、以专栏为手段的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与公开共享。

  1、统一项目编码规范。为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我市境内交通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系统数据提供统一编码,实现一个项目唯一编码,便于对项目全过程信息进行关联和查询。(责任主体:局监察室、局综计处、局科安处)

  2、统一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规则。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为A、B、C三等,评价结果信息的对应表示工作由信息提供单位负责,评价结果信息对应表示后的展现方式是评价结果信息后位加括号标定对应等级信息。(责任主体:市交通质监站)

  五、工作步骤

  2011年6月15日前,根据市治工办总体安排要求,编制完成《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的联络网络和联络机制,报送市治工办。同时做好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归集的准备工作。

  2011年6月17日前,完成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和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的编制,确定信息的提供周期和方式。6月底前完成本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的制定。

  2011年7月底前,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完成交通门户网站专栏链接,依据目录公开信息,实现公开信息的整合与发布,初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与互认共享。

  2011年8月底前,提出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开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分类监管和联动监管应用工作方案,制定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环节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制度,报市治工办。

  2011年9月底前,协助完成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同时做好总结,形成材料上报市治工办,接受市里组织的检查。

  2011年10月15日前,迎接市治工办等部门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按照专栏开通率、链接率、目录发布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做好考核评估准备工作,形成总结资料,并做好迎接中央、省有关的检查的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明确分工和职责,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局监察室负责全局实施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局综合计划处负责试点工作方案拟定、总体牵头、信息汇总及上报等工作;各直属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推进机制。明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和职责,形成定期信息上报机制,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共同努力,按计划推进实施工作的开展。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各有关单位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力争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交通系统年度目标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考评体系进行管理。同时,明确局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全程督查工作。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坚持跟踪问效、全程监督。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会办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报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信息漏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查处,形成强势推进的局面。

   

  附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

附件1: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和信用信息目录

 

  为贯彻落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治工发〔2011〕1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关于转发<2011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纪发〔2011〕13号)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如下:

  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

  (一)项目审批信息

  1、项目建议书的批文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3、初步设计方案批复

  4、规划选址意见批复

  5、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

  (注:以上为涉及到省级部门审批的项目信息)

  7、施工图设计审查

  8、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证

  9、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10、竣工验收备案

  (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招标投标信息

  3、招标方案核准信息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5、施工管理信息

  6、合同履约信息

  7、质量安全检查信息

  8、资金管理情况

  9、交竣工验收情况

  (三)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1、建设用地审批信息

  (注:以上为涉及到省级部门审批的项目信息)

  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信息目录

  (一)从业单位信用信息

  1、资质信息

  2、信用评价信息

  3、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4、行政处罚信息

  5、行政强制信息

  6、行政裁决(定)信息

  (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2、执业资格信息

  3、在建工程项目信息

  4、代表工程信息

  5、信用评价信息

  6、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7、行政处罚信息

  三、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数据项(见附件2)

  四、信息提供周期和方式

  (一)信息提供周期

  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和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周期原则上为每季度(三个月)一次,项目审批、处罚信息、行政裁决等信息实时更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须按照指定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内容,不得延期。

  (二)信息提供方式

  1、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表现形式为电子数据,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2、信息采取后台集中填报方式,经审核无误后确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