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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2-00034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2-09-21
文号: 连交〔2012〕22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一、指导思想 二、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四、目标要求 五、方法步骤 六、工作要求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21 00:00:00

 

 

 

 

 

 

 

 

连交〔2012〕227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

  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6月20日

   

   

 

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纠风办《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加强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政风行风建设以行业为主,民主评议以属地为主的要求,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城市公交服务的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纠风工作要求,统一组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城市公交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城市公交企业服务水平,为连云港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公交服务环境。

  二、评议对象

  市、县城市公交企业

  三、评议内容

  (一)规范经营。是否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线路行驶,按照核准的站点停靠;是否存在无故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等行为;是否按规定的排班时间发班,是否擅自缩短经营服务时间,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

  (二)事务公开。公交线路变更、服务时间调整是否提前告知市民,车厢内是否张贴乘车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监督投诉电话等。

  (三)车容车貌。运营的公交车内是否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安全锤、消防器材、报站器是否正常有效;空调设备启用是否正常。

  (四)文明服务。司乘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友善,用语是否规范文明,是否存在打骂乘客行为;是否存在闯红灯、逆行、抢道等危险驾驶行为;车辆行驶中司乘人员是否存在接打电话、抽烟等不规范驾驶行为。

  (五)办理效率。企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答复投诉人,建议合理的是否及时采纳、改进。

  (六)廉洁自律。司乘人员(无人售票车)是否直接接触乘客票款的行为;是否存在关系票现象。

  四、目标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城市公交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协调发展,向社会提供安全可靠、文明优质、便捷周到、经济舒适的公交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以评促建工作。同时对2011年民主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参评单位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防止不正之风在评议活动结束之后反弹。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各县局和相关部门、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完善实时评价措施、回访服务对象、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城市公交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公开承诺。重点整改群众对公交服务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自查整改贯穿评议活动全过程。各县局和市运管部门对本地区城市公交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31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接受评议阶段(8月21日至11月20日)。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纠风办做好现场评议、问卷调查等工作,主动接受民主评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参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诉求迅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凡是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有困难的,要创造条件解决;跨部门的,要协调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解决。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评议代表反馈,并赢得理解和认可。

  (四)结果反馈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时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群众反映主要问题,向参评公交企业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12月8日前,请各县局、市运管处将有关情况及基础数据书面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组建机构、强化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工作小组。局监察室主任侯正礼同志任组长,各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城客科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各县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开展相关迎评工作。

  (二)责任落实,协调配合。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创建群众满意公交企业、服务窗口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开承诺样本。局监察室、法规处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注意加强条与块、部门与单位之间的配合,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整体推进全市城市公交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注重评议活动的资料积累,做好总结和台帐,迎接上级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三)监督到位、严肃纪律。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迎评工作的全过程。重点督查实施方案制定落实、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以及构建长效机制等情况。建立信息专报和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将适时组织抽查,严禁在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抄送:海通集团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6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