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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1-00035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1-08-17
文号: 连交〔2011〕19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公路行政管理部分权力事项的请示
内容概览: 市政府法制办: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将推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
时效: 有效

关于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公路行政管理部分权力事项的请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8-17 00:00:00

 

 

 

 

 

 

 

 

 

 

 

 

 

连交〔2011〕191号                        签发人:程广宇

 

关于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

公路行政管理部分权力事项的请示

 

市政府法制办: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将推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

  《条例》以《公路法》为主要依据,以保护公路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执法行为、改善公路服务水平为出发点,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等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适应实际工作需求,细化《公路法》部分条款的内容,对非法占用、挖掘、穿跨越、损坏、破坏公路设施的行为和处罚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加大公路保护力度,强化执法手段和措施,对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等。同时《条例》对公路保护执法主体进行了调整,由原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调整为授权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颁布后,我局根据省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涉及的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树立出新增行政许可事贡7项、行政处罚14项、强制措施7项,调整其它行政措施1项。根据省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条例》出台实施后,我局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中的部分事项亟需调整。现将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调整部分上报贵办,特请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中部分事项进行调整。

  特此请示。

  附:交通局权力事项基本信息表(调整部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闫建立    联系电话:0518-85817229)

   

主题词:公路管理  行政权力  公开  请示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8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