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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3-14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经局安委会同意,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14 00:00:0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经局安委会同意,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4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

近年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成效显著。但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的总量仍然偏小,执法力度仍然偏弱,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方面依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震慑和惩戒效应不够明显。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连安〔2018〕1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决定2018年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以下简称执法提升年)活动。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理念,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执法方式,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实效,着力纠正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和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现交通运输各直接监管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的覆盖率100%,立案案件按期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非法违法企业查处率100%,涉嫌违法犯罪移送率100%"五个100%"。直接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

(一)执法范围

执法提升年活动覆盖全市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包括道路运输、内河水上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公路安保等领域。

(二)执法重点

1. 积极打非治违。突出5种非法违法情形:(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后仍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或超许可、批准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特种作业人员或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 切实抓住关键。突出6个重点领域。(1)道路客运安全方面: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为重点,突出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客运驾驶员落实"五不两确保"承诺情况;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制度落实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包车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与审批一致情况;客车车辆未获许可非法运营、未按审批路线运营整治情况;公交企业落实安全制度和应急管理情况;农用车辆非法参加客运整治等情况。(2)危货运输安全方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取得情况;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运单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普通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情况。(3)水上交通安全方面: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船舶超航区、"三无船舶"、船舶证照不齐、配员不足、非法从事水上运输行为打击情况;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等行为检查情况;有关跨通航水域工程建设项目通航安全评估制度落实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重点渡口监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非法渡运行为打击情况。(4)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方面: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等施工部位、环节和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人员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检查情况;长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管情况,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的打击情况;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的整治情况。(5)公路管理与超限超载治理方面: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乱占、乱堆、乱接、乱放、乱设、乱搭、乱建等破坏路产路权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联合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依法开展超载超限治理情况。(6)航道管理和内河港口码头安全方面:重点突出内河港口码头监管执法情况;内河港口作业码头取得港口经营许可情况;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等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突出17种情况:(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2)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4)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5)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0)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有关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等情况;(14)各级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做好事故调查以及落实事故后续处理措施等情况;(16)作业场所和运输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情况;(1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四、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意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以会代训、警示教育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依法治安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要始终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采取交流学习、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委托执法、执法观摩等方式,逐步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现象,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实施上限处罚,从根本上扭转交通运输企业守法意识差、违法成本低的现状。

(二)全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行安全生产执法任务具体化、目标考核指标化,实现事前执法数量质量"双提升",事前执法立案起数、处罚金额较大案件数、处罚案均值和执法检查立案占比"五上升"。紧密围绕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治理、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查办大案要案,不能满足于查办违法行为单一、取证难度小的案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复杂、取证难度大的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行为。扩大执法工作两个覆盖面,一是除重点领域外,对普通货运、驾培维修等一般行业领域中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历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或者抗拒执法的企业等,实施拓展性、针对性执法;二是盯准盯牢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薄弱环节,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培训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进一步拓展法规条款在执法检查中运用的覆盖面。通过两个覆盖面的提升,有效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和违法行为曝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事前公布,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利用电视、官网、短信、微信等"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对举报反映的瞒报谎报事故,要及时认真核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行业领域每季度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件,市局统一集中上报市安委会或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

(四)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连交〔2016〕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连交〔2016〕150号)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在编不在岗、专业学历结构不匹配等问题。规范基层执法机构授权或委托执法行为,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培训什么"原则,重点对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办案取证、自由裁量使用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培训,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能力,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各单位要按照本行业领域的有关要求,配足配齐现场执法办案实际需要的执法装备,提高装备技术水平。

(五)全面推进监察执法方式创新

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网格化、动态化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双随机"和专项督查制度,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实施精准执法,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性和执法效能。推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员执法,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要推动单位联动、部门联合多层次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双随机"检查等活动,集中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全年各行业领域组织上下联合执法或部门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也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行业领域组织交叉执法不少于1次。"双随机"检查占执法检查数量不少于30%。各行业领域全年组织暗查暗访不少于4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全年组织暗查暗访不少于6次。

(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

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和相关执法规范。严格按照《细则》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严禁随意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不断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纠错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做好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移送工作。

(七)全面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各单位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际,严格行政执法队伍廉政教育培训,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人情案、权钱交易案、事权交易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塑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执法提升年活动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处和法规处等处室负责人、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将执法提升年活动与年度执法计划同步谋划,协同推进。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提升年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等宣传贯彻到位,动员全员参与。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好执法提升年各项工作,活动目标要实、针对性要强、措施要管用,防止实际行动"悬空","最后一公里"没到,具体活动和其他相关工作可同步交叉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3月为部署准备阶段,4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

(三)严格督查巡查和考核评比

各单位要按照执法提升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年度执法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评估和总结,肯定成绩、查摆不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全年阶段性工作,对执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巡查,并将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局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适时分析行政执法工作形势,总结执法工作成效。及时向市局安委办报送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执法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信息等。各单位的活动方案、联络人及联系方式请于3月16日前报送至局安全处。二、三、四季度第一个月4日前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12月20日前将第四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执法提升年活动总结报送至局安全处。

联系人:张晓磊,电话:85817219,邮箱:lygjtjaqc@163.com。

抄送:市安委办,省厅安委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