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18-00038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文号: | 连交〔2018〕13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查摆"七五"普法进程中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自查工作。 | ||
时效: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连委办传〔2018〕50号)要求,查摆"七五"普法进程中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自查目标依据
以《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连发〔2016〕49号)、《连云港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连法宣办〔2017〕7号)、《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连交〔2016〕248号)为主要依据,全面自查 "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法治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
二、考核自查主要内容
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素养和水平情况。
三、自查方式
按照"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形成自查方案,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自查要逐项对照《连云港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连法宣办〔2017〕7号)和《连云港市"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细则》(连委办传〔2018〕50号)认真开展,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落实整改、解决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于7月20日前将"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报送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四、自查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自查工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认真落实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做好迎接抽检单位的推荐工作。
(二)求真务实,落实责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省"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标准,制定迎检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台账汇总、亮点展示等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全面客观地反映"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果。要及时发现、推荐"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典型,做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工作。市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报告情况,推荐"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典型,组织申报全国、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内"七五"普法中期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果。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开展相关新闻报道,引导法治舆论,为深化法治交通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荣晨耘,电话:85817262,邮箱:253140751@qq.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