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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78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5-12-25
文号: 连交〔2015〕27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表彰先进,鼓励创优,决定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时效: 有效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25 00:00:00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创新实干,积极作为,在服务全局中找准定位,在把握规律中开拓前进,在创新发展中彰显特色,对内凝聚力量,对外展示形象,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文化保证为表彰先进,鼓励创优,决定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表彰名额实行各单位申报、总量控制的办法。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处、运管处、航道处各限报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其他单位限选报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内设处室或机构。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专兼职宣传骨干。

三、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政治责任感较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工作纪律;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始终保持团结奋进的精神状态;工作团队素养较高,开拓创新精神较强,工作实绩显著;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行政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先进个人条件:政治坚定、旗帜鲜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恪尽职守、开拓创新;作风严谨扎实,实绩突出;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全部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评选办法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差额推荐、好中选优,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先进集体的推荐名额要向内部机构倾斜,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要向基层一线宣传骨干倾斜

2、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提供近年来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并填写申报表。

3、各单位在推荐对象确定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

五、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事宜。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推荐材料和《申报表》请于2016年1月5日前报送至局政治处311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tjzzc@163.com。联系人:王秀全,联系电话:85817224。

附件:1、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