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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6-0000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6-01-25
文号: 连交〔2016〕1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经研究,决定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5 00:00:00

关于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适应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提升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拓展构建互学互助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为进一步全面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深化提升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教育工作实效,将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形成组织制度化、形式多样化和实效显著化,全面完成内容优选、师资优秀、成果优化,严格管理、严控实效、严肃纪律的目标任务,努力将交通大讲堂打造成教育培训品牌和交通运输文化建设高地。

二、活动安排

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设交通大讲堂,并按以下程序要求稳步推进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

(一)学习计划。各级交通大讲堂应于每年初制定年度计划,一般以月或季度为周期,全年不得少于4次,鼓励实行固定学习制。按照单位隶属领导关系,各直属单位统筹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活动。

(二)学习内容。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要以宣贯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为主体,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局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为导向,坚持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基础与专业统一结合,主题鲜明、科学实用、与时俱进,避免出现不接地气、空谈阔论、形大于质等情形。

(三)学习形式。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以学习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式不宜过于拘泥或者固化,可结合全面阅读等主题活动,灵活采用培训讲座、集中授课、专题解读、推桌演练、考察调研等形式组织实施。鼓励依托OA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务工作平台资源,建立交通大讲堂的信息化学习平台。

(四)师资队伍。尊重术业有专攻基本规律,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优秀职工都具有在交通大讲堂开讲的资格。各单位要不拘一格、任人唯贤,不能以年龄长幼、职务高低、编制身份作为选择标准,既要充分发挥领军型、紧缺型和高层次人才的资源优势,更要注重运用全体干部职工的集体智慧与团结力量,齐力建成一个专业复合、层次合理、结构优化的交通大讲堂讲师团。

(五)设施经费。各级交通大讲堂一般应有相对固定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由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接或摊派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制度保障。各单位要把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强化活动组织领导,完善活动制度体系,主动联系协调合作,认真做好计划编定、组织实施及总结提升等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大讲堂长效常态活动机制。

(二)合理统筹安排,强化成果共享。各单位要抓好统筹安排,将交通大讲堂学习教育与中心组学习、书记上党课、干部教育专题班等工作有机结合。各单位、各处室要重视提炼优化交通大讲堂成果,形成系列精品课程并交流共享,努力将交通大讲堂打造成尊重知识、平等开放、互学互助的优质平台。

(三)严肃学习纪律,强化提升实效。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相关党纪政纪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落实,强化学习实效,严禁弄虚作假、简单应付、流于形式。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