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郭庭祥道路运输服务部(郭庭祥)27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6-10-09 17:02:2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违法行为通知书

案号:连交路执〔2026〕277号

灌南县郭庭祥道路运输服务部(郭庭祥):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一辆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红色陕汽德龙重卡,于2026年07月08日00时35分途经连云港赣榆S267K0+450赣榆S267动态监测点一车道,因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系统抓拍,该车为6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9吨,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144.15吨,超限质量:95.15吨,超限率:194.18%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证据一:执法证件复印件壹份,证明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证据二: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车辆查询截图壹份,证明车号:苏GY1308(黄)业户名称:灌南县郭庭祥道路运输服务部(郭庭祥);道路经营许可证号:连320724317347;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茂兴村三组72号;证据三:赣榆区超限检测运维平台称重检测单截图壹份,证明遮挡号牌车辆于2026年07月08日00时35分通过连云港赣榆S267K0+450S267赣榆动态监测点一车道;轴数6;总重:144.15吨;超限:95.15吨;超限率:194.18%;证据四:赣榆区超限检测运维平台抓拍照片壹份,证明遮挡号牌车辆于2026年07月08日00时35分通过连云港赣榆S267K0+450S267赣榆动态监测点一车道;轴数6;总质量:144150Kg;超限量:194.18%;证据五:《关于苏GY1308(黄)货车号牌研判比对分析报告》壹份,证明经执法人员和公安部门对监控视频、抓拍照片进行分析研判,最终确定遮挡号牌的货车车号为苏GY1308(黄);证据六: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车辆轨迹截图壹份,证明车辆苏GY1308(黄)于2026年07月08日00时35分通过连云港赣榆S267K0+450S267赣榆动态监测点;证据七:调查(询问)通知书连交路执〔2026〕277号壹份,证明执法人员通知当事人灌南县郭庭祥道路运输服务部(郭庭祥)于2026年07月30日00时00分到连云港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02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依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本规定予以处理。”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鉴于你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能配合行政机关查清违法事实,不能够向行政机关提供证据,没有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危害后果一般,违法情节一般,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参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过1000千克的,责令改正,每超1000千克的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叁万元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复核。如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或者未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书面提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未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孟庆璋    联系电话:0518-80638818

邮编:22210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海城路与徐福路交汇处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