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办法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1.事项名称:连云港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办法
2.制定目的:为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治超实际,制定本办法。
3.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通行管理、大件运输管理、相关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4.基本原则: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应当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有机统一,执法监督与企业自律相辅相成,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联合监管。
连云港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办法决策(事项)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国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T4013-2021)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程盛(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电话0518-85522607;或者江苏国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芝(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18-85421880。公示时间从 2025 年10月21日起至 2025 年10月31日止。
江苏国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