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整改要求
经查,连云港市平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等7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所属教练车数量未能保持其相应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数量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整改要求向社会公布。
1、连云港市顺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教练车数量为20台(其中在交通部门备案16台,剩余4台未备案),未能保持办理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4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06号),整改期限为60天。
2、连云港市新世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所属教练车数量为26台,未能保持办理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4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07号),整改期限为60天。
3、连云港市神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教练车数量为71台,未能保持办理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8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08号),整改期限为60天。
4、连云港市华夏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教练车数量为17台,未能保持办理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2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09号),整改期限为60天。
5、连云港市振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教练车数量为17台,未能保持办理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2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4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10号),整改期限为60天。
6、连云港市祥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教练车数量为19台,未能保持办理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2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4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11号),整改期限为60天。
7、连云港市平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教练车数量为2台,未能保持办理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配备的教练车辆不少于20台的数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4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连交执整改字〔2025〕030012号),整改期限为60天。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