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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3-00119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3-09-14
文号: 连交〔2023〕22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 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 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9-14 15:47:00

灌云县、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现将《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4日


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3〕121号)要求,结合我市乡镇渡口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平安渡运”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部署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通过加强渡运安全治理,落实乡镇政府渡口渡运人的主体责任,提升渡船船员履职能力。常态化开展乡镇渡口渡船安全检查,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提升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水上交通安全出行,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各单位深刻汲取渡船典型事故教训,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多措并举推动渡运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开展渡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督促乡镇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要推动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渡运安全作为地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健全县、乡、村、渡四级责任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

(三)提升渡运安全水平。各单位要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撤渡改桥工作。利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将资金重点用于提升渡口设施设备安全水平、渡船维护保养、保障渡工薪资待遇、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督促乡镇地方政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承运人责任保险。严格渡船检验,严禁对达到报废年限或违规改装改建的渡船检验发证。

(四)提升渡船船员履职能力。严格渡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按照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行政检查履职标准开展行政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渡船船员任职条件,按要求每年组织渡工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应急演习。鼓励地方政府加强与船员培训机构合作,持续提升其安全意识、实操技能、风险防范及应急反应等能力。

(五)加强渡船安全监管。各单位要督促乡镇地方政府完善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共享执法信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在重要节假日前,联合乡镇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渡船安全大检查,做到辖区渡船全覆盖。严格撤渡后渡船的跟踪管理,推动乡镇地方政府依法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或实施拆解,严厉打击撤渡后渡船未经批准从事非法运输经营活动。

(六)推进渡运安全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政府建设岸基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渡运重点区域、船舶航行动态及船员安全操作情况。根据需要采取定制气象服务等方式,实时掌握风力、能见度等气象信息,为渡船安全航行提供参考。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提升渡船智慧监管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是乡镇渡口水上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与乡镇地方政府的工作联系,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渡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强渡运安全意识。我市现有乡镇渡口8个,数量在全省位于前列,渡口主要服务河两侧村民出行,其渡运基础条件薄弱、安全责任主体多元、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低等问题突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我市乡镇渡口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忧患意识。

(三)加强安全检查督导。各单位要根据渡口等级,严格按照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行政检查履职标准开展行政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