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22-00161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6 |
| 文号: | 连交〔2022〕211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公路中心、运输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道安全水平,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决定开展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专项行动,现将《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方案
“十三五”以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有效提升了公路行车安全水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普通国省道交通量持续增长,公路沿线环境进一步复杂化,特别是行车视距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隐患突出,普通国省道安全保障面临重大挑战。为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道安全水平,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12月底,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工作,达到“四无三不两规范”,具体如下:
(一)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弯道内侧、路侧搭接道口无有碍通视的物体;
(二)公路沿线交通标志、信号灯无被植物或杆件等物体遮挡的现象;
(三)一级公路平面交叉口和中分带开口前后一定范围内中央分隔带无遮挡视距的乔木、高大灌木等障碍物;
(四)平面交叉口实体岛内无乔木、高大灌木、景观石等遮挡视距的障碍物;
(五)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不得设置在桥梁结构范围内、隧道内、平面交叉口加减速车道范围内和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范围内;
(六)一级、二级公路上的公交校车停靠区不得占用行道;
(七)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不得设置在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视距不良的路段;
(八)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齐全、规范;
(九)规范公路沿线停车秩序和路域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前期排查结果,制定《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任务清单》(见附件),其中视距保障任务2173处,包括路侧及中分带绿化遮挡、路侧绿化遮挡标志、构造物遮挡、摆摊设点、非法搭接、违章建筑等影响视距的情况;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任务331处,包括进行港湾式改造、完善标志标线、站点归并和迁移等。
三、职责分工
(一)绿化清理
责任单位:市公路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构造物移除
责任单位:市公路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摆摊设点、非法搭接、违章建筑清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公交站台、校车停靠点改造完善
责任单位:市运输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五)路域环境规范治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8月)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序进度要求,确保责任到人。
(二)全面处置(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
结合本方案以及排查的问题清单,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一点一策”改造措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
(三)总结验收(2022年12月)
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对“两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及时总结管理经验、技术创新等工作亮点,完成本地区“两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提高对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两项行动”作为减少和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两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市公路中心、市运输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两项行动,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与公安、教育、住建、园林绿化、沿线乡镇、公交校车运营等单位和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落实”的原则,强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动态检查、过程督导和目标考核,确保各部门、各单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加强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公交校车停靠站点的移址改造应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管,确保改造质量。要加强“两项行动”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作业,对在改造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的要采取相应措施。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长效管理
要建立常态化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市公路中心要加强公路视距、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常态化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弯道内侧等范围内遮挡视距的障碍物,完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位置、形式以及相关标志标线。针对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视距管理,在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范围内严格限制乔木和灌木的种植,严禁设置景观石、广告牌、村名牌等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同时,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城乡公交开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公交站点的预留设置。市运输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审批和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原则上不再新增独立的校车停靠点,新增站点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公众安全出行,是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加大宣传组织力度,把“两项行动”作为提升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展现负责任政府形象的重要载体进行宣传。要加强对公路沿线乡镇、村以及公交校车运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通过强化舆论引导,努力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支持“两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任务清单
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