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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0-00009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0-02-02
文号: 连交〔2020〕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19 20:03:01

连交〔2020〕1号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经研究,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暂行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日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暂行管理规定


一、严格体温检测。所有人员进入局机关办公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局机关工作人员须确保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外来人员要在门卫值班室测量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应在家休息或不予进入,必要时应到医院就诊,并遵医嘱确定是否需居家隔离。

二、严格外来登记。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局机关办公场所,要在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物品交接等非必须进入办公场所的一律在门卫值班室进行,必须进入的公务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

三、密切关爱职工。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所属人员健康状况,对近期因感冒引起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等身体不适的可安排休息,待病情恢复并确认健康后再安排上班;春节期间前往重点疫区或与疑似病人有接触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隔离,隔离期满经检查身体无异常后再上班。

四、提高防护意识。公共场所要戴好口罩,局机关各处室人员尽量不要相互走动交流,相互交谈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自觉维护卫生。不得在院内、门厅、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办公场所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重视个人防护,勤洗手、多饮水、常锻炼,少开或不开空调,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六、严格卫生消毒。每日对办公场所和周边环境,以及公用设施设备、物品、办公室内部等进行卫生消毒,卫生消毒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保障。

七、严控举办会议。减少集中会议,控制会议时间,进入会议室前要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时人员应间隔1米以上),如会议时间过长,要开窗通风1—2次,会议结束后须对会场进行全面消毒。

八、及时反馈情况。局机关各处室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九、加强就餐管理。局机关食堂不供应早餐、晚餐,午餐采取“集中订餐、统一取餐、分散就餐”方式进行,局机关各处室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于每天(不含双休日)下午5:00前上报翌日就餐人数,每天中午11:45—12:15到食堂分批次集中领取本处室订餐,餐余垃圾投放到楼层分类垃圾箱;食堂须每日消毒1次,餐具须高温消毒,操作场所须保持卫生清洁干燥。

十、树立安全意识。医用酒精、棉球要妥善保管,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废弃口罩、消毒物品等投放到楼层分类垃圾箱。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