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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0-00035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0-05-27
文号: 连交〔2020〕10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印发落实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10 17:18:59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对市交通运输局涉及的有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印发整改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204国道连云港段事故多发

整改措施:会同地方政府及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摸排,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宜封则封、宜并则并”的原则,归并减少平面交叉口数量;对与国道相交或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并按规范要求设置路口指路、指示、禁令、警告等标志;对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设置交叉路口、减速让行、停车让行标志标线;对事故多发的路口,安装照明、反光道钉、路口预警提示系统等设施,并增设中间隔离护栏,修剪遮挡视线的绿化。对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开展“坡改平”治理。全面排查“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清理整治,加强集市期间交通管理。加大国道沿线宣传力度,引导周边村庄居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随意横穿公路,不在国道驾乘非标三四轮车、农用车。(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二)228国道新光路路段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措施:

1. 合理规划绕行路线。会同地方政府及公安等部门组织专家针对228国道新光路重合段货车穿城、噪音扰民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合理规划、建设绕行路线,彻底解决货车穿城通行带来的安全风险。在绕行线路规划建设前,优化新光路沿线交通信号配时,在涵洞等部位安装减速慢行、限高等标志标牌,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新光路,降低交通风险。(责任单位:局综计处、市公路处;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配合公安等部门采取定点查处与机动巡逻相结合、分组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白天整治与夜间整治相结合,常态化整治228国道新光路段交通秩序,严查严处货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对交通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快速处理,确保居民出行顺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提升沿线居民安全文明意识。(责任单位:市公路处、市运管处、局公路处;完成时限:长期)

(三)农村道路死亡事故多发,安全设施不完善,管理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

1. 整改农村交通安全隐患。会同地方政府和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交叉路口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三亮一防”示范工程,解决交通安全设施配套不到位、开口过多过密、照明不足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留存照片、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实地勘察,“一点一策”“一路一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推进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局公路处;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 加大宣传教育警示力度。会同地方政府和公安等部门紧盯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事故多发群体,将高龄骑行者、学生等作为重点对象,突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农村“两员”和文明交通志愿者,深入学校、广场、集镇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现场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将交通安全送到“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地推动农村居民文明交通素质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

(四)重型货车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整改措施:

1. 深化联合治超。会同地方政府及公安等部门持续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适时调整治超检测点和流动巡查点,严查“百吨王”,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年内全市超限率低于2%。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联合流动巡查力度,保持对故意逃绕检查的震慑力。持续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工作,严厉打击不服从管理,故意堵塞道口、扰乱正常收费秩序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公路处、市公路处、市运管处;完成时限:长期)

2. 深化源头治理。会同地方政府及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货运企业的走访检查,重点排查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等情况,明确交通安全管理第一人,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摸清底数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加强外省过境货车预警研判,对违法较多车辆,抄告车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公路处、局港务处、市运管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 开展集中整治。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国省道货运车辆的路面执法管控力度,规范货车行车秩序,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并设置相应交通组合标志和电子抓拍系统,养成货车驾驶人在国省道靠右行驶的规矩意识。在有条件的国省道上,探索实施分车型、分车道限速措施,压降行车速度。在执勤执法中发现车辆存在加高栏板、增加弹簧钢板等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当场恢复原状;发现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责任单位:市公路处;完成时限:长期)

(五)危化品运输车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整改措施:

1. 加强源头监管。会同应急、公安等部门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GPS监控值守、车辆安全检查、驾驶人安全教育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押运人配备、“出门必检”、危货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严查危化品运输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健全“红黑榜”制度,对违法违规多、交通事故多、安全隐患多的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公开曝光、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

2. 强化路面管控。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托公安检查站、联合治超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站,对过往危化品运输车增加检查频次,严查“三超一疲”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时,对本省籍车辆实施现场处罚和企业源头处罚并重,对外省籍车辆实施抄告制度,违法记录高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长期)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反馈的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市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狠抓措施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整改突出风险隐患工作贡献智慧力量、提供支撑保障。要严格“三个责任”落实,将每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制定任务清单,排出序时进度,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任务清单报送局安全处。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沟通整改进展情况,会商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检查。市局将会同市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整改工作的重点督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各单位、各部门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整改落实报告。(联系人:张晓磊,联系电话:8581721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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